唐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七问七答”

唐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七问七答”

一问:这次全国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什么特别意义?

答:这次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1983年、1996年、2001年三次集中“严打”以来,又一次全国性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斗争!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多次做出批示指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而黑恶势力的存在恰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只有坚决扫除黑恶势力,老百姓才能安居、安业、安心,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所以说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二问: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多久,各阶段的目标是什么?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用三年左右时间,扫出风清气正、朗朗乾坤,让所有黑恶势力土崩瓦解、无处藏身、倾家荡产。首先,要在春节前后迅速收网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018年,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深挖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问:这次“扫”黑与以往“打”黑一字之差,有何区别?

答:以往的“打黑”主要是从社会治安的角度出发,是点对点的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而这次“扫黑”是从巩固政权基础,加强基层政权,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更大范围、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打”和“扫”这一字之差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整合30多家部门力量,自觉开展“大扫除”,就像割韭菜一样,一茬接着一茬打,集党和国家之力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四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哪些黑恶犯罪行为?

答:按照中央、国务院《通知》精神和省、市要求,将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我市将重点打击十类黑恶势力: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乡霸村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三)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五)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放贷非法讨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六)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七)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霸占渔业资源、圈海占地和盗采海砂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八)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九)2013年以来未办结九种涉恶类案件和所有涉黑涉恶类在逃人员;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及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

五问:农村基层组织中如何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答:组织部门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支部,真正把村党组织打造成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特别要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建立两委人选“负面清单”和候选人联审机制,切实把好“入口关”,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

六问:扫黑除恶中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怎么处理?

答:中央、省、市都明确提出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把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彻查“内鬼”和“两面人”,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坚决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七问:举报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哪些方法?

答:一、唐山市政法各部门

举报网址:唐山市公安局警民互动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tsgaj.gov.cn/);

邮寄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956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

举报电话:唐山市公安局:0315-2532175

其他举报电话:唐山中级人民法院:0315-2067108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0315-12309

唐山市司法局: 0315-2822321

二、唐山市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315-2803753,2803754(开通时间:工作日8:30--17:3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信箱:唐山市邮政信箱207号。

唐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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