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不要刻意誇大nova銷售中的廣告作用】
nova系列手機,很多人喜歡把它的銷量表現與開放的營銷行為關聯在一起。
個人意見,相對開放的營銷行為,比如藝人代言,綜藝廣告投放,是有作用的,但是作用並不大,不要刻意誇大,這些都屬於錦上添花的東西。
理由很簡單,產品渠道推廣價格競爭壓力幾要素構成了銷量表現。nova系列五代產品,代言,推廣自一開始就有,但是1,1L,2,市場表現都不佳,很多機器是靠降價促銷甩出去的。在產品競爭力不足的時候,藝人代言,電視推廣,並沒有使它產生了超越了它的基於產品的市場競爭力預期。顯然證明了藝人代言,電視廣告並不是真正的決定性因素。
真正到了nova2s的時候,銷量才突然間提起來了,無他:
- 此時華為的渠道資源,通過千縣萬店計劃,相比之前已經有了極大的進步,觸達客戶的能力提升了,消費者也終於能夠接觸到華為手機了。
- nova2s產品競爭力特別大,麒麟960是當時線下同價位機器內唯一的採用旗艦處理器,漂亮的外觀,領先級別的雙攝,甚至竟然加入了HiFi功能,既有產品競爭力又有渠道資源,是故雖然推廣力度不大,依然得到了很大的成績。
凡是在預售之前,業界就預判會好賣的機器,其表現符合預期,則屬於正常情況,預售之前預判橫向競爭力不足的機器,依然能夠有好的市場表現,說明品牌運營與渠道推廣起到了更多的效果。實際上,廣告的效果,受制於觸達效果,提升觸達能力,更重要於廣告推廣。對於華為這種技術研發驅動成長的企業來說,過分誇張廣告活動的作用,真的是對幾萬人近千億的研發投入的不尊重。
寫個易懂的,2017年華為研發投入896.9億元,近十年累計研發投入3940億元。華為用於研發的投入,都趕上某些企業的營業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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