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兩院」司法體制改革取得階段性明顯成效

司法責任制改革全面推開 員額制改革順利完成

平安廣西網南寧訊(廣西法治日報記者 黃世釗)9月26日上午,記者從南寧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獲悉,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司法體制改革取得明顯階段性成效,司法責任制改革全面推開,員額制改革順利完成,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改革成效明顯,內設機構改革逐步推進。

南寧市人大常委會近期組織開展對首府“兩院”司法體制改革情況的專題調研,並於9月26日上午向南寧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報告了調研情況。據專題調研組副組長、南寧市人大內司委主任委員周向華介紹,2015年以來,首府“兩院”敢於啃硬骨頭、涉險灘、闖難關,堅定不移地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司法工作質量效率和司法機關公信力持續提升,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獲得感增強。

首府“兩院”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遵循權責統一原則,努力構建權責明晰、監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司法權運行新機制,激發了司法人員內生動力。市中級人民法院制定了《審判職責規定》,實行獨任法官或合議庭辦案負責制,明確了院長、庭長和法官的權力、責任清單;組建了以員額法官為核心的新型審判團隊,按照1:1:1比例配備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完善了審判權運行機制,法官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實現了“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建立了《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及獎金分配實施細則》;完善了員額法官退出機制。市人民檢察院細化了權力清單,制定了《業務部門文書最低審批權限》《檢察官職業崗位說明書》《司法辦案權力清單》等文件;將部分實體性決定權和程序性事務處理權向一線檢察官下放,突出檢察官的辦案主體地位;開展辦案團隊建設,組建了新型的檢察官司法辦案團隊;通過出臺《檢察官和檢察輔助人員業績考評辦法(試行)》,明確了各類檢察人員的業績評價指標、指標分值及驗收程序。

南寧市中院根據審判規律和崗位職責,突出法官在審判工作中的主體地位,把工作人員劃分為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大類,並按照三個不同的職務序列進行了分類管理。市檢察院把“是否具備獨立辦案能力,能否對辦案負責”作為入額檢察官的基本要求,嚴格規範入額遴選的條件和程序,設置了准入條件和禁入條件,遴選過程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保證入額人員的專業水平和業務素養。截至2016年5月,首府“兩院”共遴選產生員額法官659人、檢察官313人。

目前,南寧市兩級法院完成了對全體入額法官、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職務序列等級確定,對入額法官工資全部進行了套改,同時還落實了績效考核和獎金分配;兩級檢察院完成了員額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並按幹部管理權限確定了檢察官等級,員額檢察官工資全面落實,改革紅利進一步釋放。

首府“兩院”還積極推動內設機構改革工作,制定了內設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部署。市中院積極指導上林縣人民法院機構改革試點工作。目前,上林縣法院已完成內設機構改革工作,市中院和其他基層法院完成了前期調研工作,內設機構改革工作正在推進中。市檢察院以基層檢察院為重點,採用“大部制”設置構建檢察組織體系,實現扁平化管理,對原有的部門進行瘦身、整合,12個縣(區)檢察院內設機構總數從176個精簡到78個。目前,全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全部完成,新的內設機構和人員均已調整到位,司法效能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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