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體育「圍城」之惑

在今年長沙男籃亞錦賽期間表現出色的後衛郭艾倫,日前與東家遼寧男籃之間的續約風波備受關注。遼寧男籃給出的解釋是,郭艾倫只是在與俱樂部商討合同內的部分保障性條款,而且他能夠得到俱樂部最高檔次的工資,但遼寧男籃總經理嚴曉明對外透露的所謂“體制內頂薪”,這個說法並沒有明確的釋義。

目前,國家正在大力推動體育產業的發展,其核心之一是以市場為導向合理調配資源。本期三言二拍我們想探討的就是所謂“體制內外”有別的現狀。這就像是體育圈裡有一個“圍城”,有的人在裡面有收穫;有的人卻想從裡面跳出來單幹……

■本專題策劃

本報記者 鄔愷山

■本專題撰文

本報記者 許蓓

白志標

■本期特邀嘉賓

資深籃球專家、經紀人

袁俊

“圍城”內外仍存在鴻溝

許蓓:郭艾倫續約事件所牽扯出的“體制內”這個說法,放在CBA來看可能很刺眼,但放到職業化程度還不高的項目,例如田徑和游泳上,就是一個常態。簡單來說,現在出了名的田徑和游泳運動員,比如蘇炳添、寧澤濤、孫楊、張培萌以及之前的劉翔,他們都是從少體校起步,然後進入省體校,再進入省隊這樣一套體系培養的。一般進入省隊後,運動員可以得到“編制”,領取工資和福利。

白志標:中國體育現在還沒有達到真正的市場化,這是由中國運動員的培養方式導致的,運動員是地方和國家的,不承認這個關係就等於黑戶。就算是大腕級的姚明、李娜,也是與“孃家人”協商好後才有了轉會和單飛。

袁俊:在籃球這個領域,由俱樂部青年隊培養出來的球員,一般與俱樂部會簽署一個5年+3年的合同,比如他從青年隊上到一線隊,那麼就要先完成一個5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後,俱樂部在後面3年裡有優先續約權。等第二份合同到期後,他就可以成為自由球員。有的從青年隊上來的球員,可能與俱樂部簽署了一份長約,也有的會在體育局系統內獲得編制,形成人事關係。

白志標:在網球項目上倒是有純粹的個體戶,但發展起來也相當艱辛,比如曾一度很受關注的袁夢,現在已銷聲匿跡了。至於籃球界的“個體戶”,便是當年的奧神,但其在中國的體育領域內寸步難行,最終與CBA不相融而遠走美國。再比如清華大學跳水隊,伏明霞、何姿這樣的高水平選手最終還得歸屬省隊,否則連參加國際賽事的資格都沒有。所以,郭艾倫事件依舊是個老話題,反映出的是“圍城”內外仍存在鴻溝。

袁俊:我倒是覺得籃球的青訓體系是比較合理的,在CBA,從青年隊上到一線隊,球員大多數是由俱樂部挑選和培養的,保護培養年輕球員的主隊,這是合理的事情。從籃協的角度來說,還是鼓勵聯賽推進職業化的,那麼球員的合理流動就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邁向真正職業化的環節,只是我們現在已見到了許多措施,它們都還需要時間去體現。

“圍城”保護了誰?阻礙了誰?

袁俊:其實CBA這些年球員流動是很常見的。像曾令旭、李根、韓德君這些球員,他們從大學培養出來,就不大會被困擾在“圍城”裡,但一般球員如果與地方體育局有人事關係,要想轉會就可能涉及很多保障性的福利。

許蓓:在職業化程度還不高的項目裡,比如田徑和游泳,運動員也能自由轉會,但就是容易出現與母隊的糾紛或競技水平下滑的情況。劉翔就是從出道到退役都一直待在上海隊。

袁俊:當然,已走向職業化的籃球跟其他非職業化的項目不能相提並論。人才流動之所以重要,是要在這套職業化的聯賽體系裡讓每一位球員都實現他的價值,如果沒有流動,好的球員身價就不能提高,那麼相同水平的球員,可能有的人年薪是500萬元,有的人卻是50萬元,這會給聯賽和球隊都帶來很大的傷害,嚴重打擊球員的積極性。

許蓓:省隊不願輕易放走自己的運動員,倒也是有原因的,因為從選材,到少年、青年階段的訓練,每個地方都會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地方培養出來的優秀運動員,到了出成績的時候卻不肯代表地方隊參加比賽,對於地方體育系統來說是不能接受的。

袁俊:在CBA,我曾經知道的情況是某傢俱樂部,四五年投入約3000萬元資金培養出30~40個苗子,最後能留下上到一線隊的可能只有2~3人,這樣的青訓投入也需要去保障投資的俱樂部的利益。在NBA,對球隊的補償機制已非常完善,而CBA就還需要繼續探討保護俱樂部和保護球員之間的平衡。

許蓓:目前的這種“圍城”有利有弊,對於職業聯賽來說,徹底市場化是必須的一步,而對於沒有職業化,卻也比較熱門的項目,像田徑,可能更當務之急的是打造一套更合理、更職業化的體系和賽事平臺,但有些冷門的項目也確實需要“圍城”的保護,比如舉重,如果沒有國家的支持,很難延續競技水平和項目內運動員的生存狀態。

合理保護+合理流動

白志標:其實現在國內體育人才的培養方式依舊遵循過去的做法,並且是主流的做法,而社會、企業、家庭單獨的培養只是一個小小的補充,還不能成為規模。不少體育學者都作出判斷,就中國的高水平運動員培養來說,社會和高校至少目前還不能承擔起這個責任來。當然,不可否認的是,現在中國體育在職業化的過程中,“圍城”內外必然會出現不同的看法,甚至尖銳的矛盾,這確實需要對現有體育培育方式的改革和變通,尤其是職業體育,需要人員暢通流動,而且這種流動應該是常態,就中國目前而言,顯然足球和籃球大略具備了這樣的特點,但其他項目無論是職業化還是流動性都與足球和籃球相差甚遠,這也是為何國家再次選定足球為體育改革突破口作為嘗試的理由。

袁俊:現在籃球的選材面比較窄,在CBA,大部分球員是從三隊二隊一隊,一步一個腳印走出來的。球員大多數是由俱樂部挑選和培養的。所以不管是之前的球員合同5+3,還是現在的4+2,後面的球隊選項的初衷是保護培養年輕球員的主隊的利益,這是合理的事情。但從5+3到4+2,從籃協的角度來說,還是希望縮短這個所謂的年限。球員的合理流動就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邁向真正職業化的環節,只是怎麼去改,球隊和球員利益的平衡,它們都還需要一定時間去體現。

白志標:其實我並不覺得原有的體育人才培養和管理方式只是對冷門或者說市場不好的項目有益,事實上,足球和籃球等現在看來非常火的熱門項目同樣也會有“圍城”內的好處,比如2001年中國足球進入世界盃決賽圈以及中國男籃在奧運會和世錦賽上取得最好成績的時候,這兩個項目當時的“職業化”程度跟現在都沒法相比,但職業化以後,水平不見提高,反而還有所下降呢。其實到現在為止,關於如何提高中國足球水平,也是眾說紛紜,前一段時間,大家都將矛頭對準中國足協,都在批評足球基層教育和足球場地不足以及由這些問題所導致的後備人才缺乏,在這方面,你恐怕很難把它簡單地歸咎於運動員“流動性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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