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天後范冰冰終於現身,被罰超8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爲!

10月3日新華社報道,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案件事實已經查清。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范冰冰所需補繳的稅款、滯納金以及罰款加在一起,超過8億。

120天后范冰冰終於現身,被罰超8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3日午時,范冰冰在個人微博發表致歉信,表示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羞愧、內疚,誠懇道歉。 對稅務機關調查後依法作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完全接受。將按照稅務部門的最終處罰決定,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措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

120天后范冰冰終於現身,被罰超8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致歉信

最近一段時間,我經歷了從未有過的痛苦、煎熬,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反省,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深感羞愧、內疚,在這裡我向大家誠懇道歉!

長期以來,由於自己沒有擺正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係,在影片《大轟炸》和其他一些合同中出現利用“拆分合同”等逃稅問題,我深感羞愧。這些天在配合稅務機關對我及我公司的稅務檢查中,我一直深刻反省: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應該遵紀守法,起到社會和行業的模範帶頭作用,不應在經濟利益面前,喪失自我約束,放鬆管理,以致違法失守。在此,我誠懇地向社會、向愛護關心我的朋友,以及大眾,向國家稅務機關道歉。

對稅務機關調查後,依法作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我們全接受。我將按照稅務部門的最終處罰決定,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措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

我從小喜歡藝術,又趕上了影視業蓬勃發展的好時機。在諸多前輩的提攜和觀眾朋友的愛護下,加之自己的不斷努力,這才在演藝方面取得了一點成績。作為一個演員,我常為自己能在世界舞臺上展示我國文化而自豪,並不遺餘力為此衝鋒。可以說,我每一點成績的取得,都離不開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支持。沒有黨和國家的好政策,沒有人民群眾的愛護,就沒有范冰冰。

今天,我對自己的過錯深感惶恐不安!我辜負了國家對我的培養,辜負了社會對我的信任,也辜負了影迷對我的喜愛!在此,我再次向大家誠懇道歉!請大家原諒!

我相信,經過這次整頓,我會講規矩、遵秩序、重責任,在把好的作品獻給大家的同時,也要監督公司管理,守法經營,誠實守信,爭做富有文化內涵的好公司,為全社會傳播正能量!

再次向社會,向一直支持我的影迷,向關愛我的朋友家人真誠的說一句,對不起!

范冰冰

2018年10月3日

范冰冰此事影響範圍很多,今天,就從嚴謹的思辨角度來講述這個問題,其實天下之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一旦做了,就必然留下了痕跡。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常用俗語,要想人家不知道,除非自己不去做。指幹了壞事終究要暴露。

貪念莫起,貪手莫伸。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120天后范冰冰終於現身,被罰超8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俗話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幹了壞事是隱瞞不住的。

舉頭三尺有神明;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俗話說: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可俗話又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知之不知之,到底誰知呢?還是走好現在的每一步吧!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你小心,事情總有被揭發的一天!

120天后范冰冰終於現身,被罰超8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現在很多人就是缺少敬畏之心,范冰冰受罰的意義不單在警示教育,而是吹響了依法整治行業亂象的號角。我們期待看到“範爺”除了補交稅款、罰款,還能有深刻的反思,更期待看到從她的案件開始,能帶來娛樂圈守規矩、立德行的一派天正風清。

120天后范冰冰終於現身,被罰超8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