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细语:督导组走了怎么办?

据山东电视台报道,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圆满结束了对山东省的为期一个月督导工作。

从报道看,督导成果丰硕,督导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督导组结合山东省实际,创新思路,加强督导,提出山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二三四五六”总体思路。

督导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作为督导工作的首要环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问题整改。

指导发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分两个阶段,部署开展“四个一批”集中统一行动,掀起了扫黑除恶强大攻势。

督导工作始终紧紧依靠群众,积极营造声势浩大的宣传声势,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委、省政府对督导工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督导,为顺利、高效开展督导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督导只是督促、推动各级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一种方法。从理论上组织上思想上纪律上讲,不管中央督导不督导,各级都应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然而,实际工作中,由于各方面因素影响,落实效果不一定好。因此需要督导。督促越是密集频繁,越说明有的地方落实不积极。

督导组走了之后,各地应当做到督导组在与不在一个样,积极主动地落实各项部署,让中央放心。

沂蒙细语:督导组走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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