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煥晶沒有一個牽掛的人,也沒有一個牽掛她的人

莫煥晶沒有一個牽掛的人,也沒有一個牽掛她的人

周秋鵬

莫煥晶是一個保姆,因為故意放火,形成火災,把僱主家的女主人和三個小孩燒死了。最後被判處了死刑,被執行了。從此以後,世界上已經不存在莫煥晶這個人了。從媒體的報道和網民的評論看,死刑的執行獲得了普遍的贊同。要是這樣的人再不執行死刑,可能輿論也不會平息。

事情過後,大家對這件事情也看淡了,有的人已經開始忘記。因為每天都有新的事情發生。而筆者想在自己的媒體上講幾點大家可能忽略的真相:

一、莫煥晶故意放火,是為了製造一個救火立功的假象,獲得主人的獎賞。她可能需要錢。整件事情她在放火之前應該設想好的。如果她提前知道,這次放火會燒死四個人,甚至燒死一個人,她會選擇放棄這件事情。因此她放火舉動首先是判斷出了差錯。她的本意不是要燒死四個人,而是要救火立功。就像一個司機開一車人出去旅遊,為了多賺點錢,把車子開得太快了點,結果開進了懸崖裡,導致一車人全部死了,這樣的事件也是很多的。司機在判斷時出了差錯,而不是存心要把一車人摔死的。不能因為這樣,就認為這個司機是罪大惡極的。莫煥晶是因為自己的失誤,釀成了大禍,不是故意殺人,有誤殺的性質。

二、莫煥晶本質上是一個弱小的女人。如果不是這次的過錯,她也許會經常犯點錯誤,比如騙點別人的錢,有時會去跟人賭博,有點小偷小摸行為,但她終究是一個弱小者。筆者記得幾年前,工作的城市一商場也發生過一起火災,導致十幾個人被燒死,而後來看監控,原來是一個小孩玩火,在樓道里用打火機點著了包裝箱。這個小孩肯定也不知道這樣點一下火會燒死這麼多人,要是知道無論如何不會幹的。一個人的行為,可能對未來的即將發生的變故,有未知的一面。因為人的認知是有侷限的。莫煥晶的錯誤,主要來自於自身認知的侷限。

三、莫煥晶被執行死刑後,大家都在叫好,受害人的家屬也深感安慰。因為這樣也為死去的家人報仇雪恨了。當然法律的制定,可能不是為了某個人報私仇的。但是過上一段時間之後,大家都會發現,莫煥晶被執行死刑之後,也沒有給任何人帶來任何好處。包括受害人的家屬,也就是體驗過刻骨銘心在傷痛之後,再體驗一下報仇的快感。問題是莫煥晶在燒死他的家人之前,對死者並無惡意與仇恨,因自己的失誤燒死了人,又一直在心存內疚和悔恨。甚至可能一直在為死者傷心,當然她也做好了償命的準備。

四、關於莫煥晶被執行死刑的報道,最扎心的話題是,法院把執行死刑的消息告知莫煥晶的家人,並告知可以見最後一面後,家人表示無人願意去見她最後一面。她也沒提出要見任何一個人。可見,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值得她牽掛的人,也沒有一個人在牽掛著她。她就這麼無牽無掛地走了。反過來再想一想,要是這個世界上存在著一個深深地牽掛著她的人,或者一個讓她深深地牽掛著的人,她的命運和結局會不會改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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