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解讀中央委員相關知識!附一至七屆詳細名單!

一、定義。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委員,簡稱中央委員,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正式成員。

二、選舉產生。中央委員由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選出,可以出席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上,中央委員享有表決權,這是中央候補委員所不具備的。根據現行黨章規定,中央委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黨齡,任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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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黨章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中央委員,是由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選出,每屆任期五年。全國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

四、黨齡要求。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黨齡。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名額,由全國代表大會決定。中央委員會委員出缺,由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遞補。

五、領導機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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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職務級別。中央委員本身不是具體職務,因此沒有明確的行政級別。但是中央委員通常都兼有具體的黨政職務,一般能當選中央委員的至少是副省部級以上的領導人,都有相當高的(副省部級以上)行政級別。

七、一至七屆名單。第一屆(1921年7月—1922年7月)中央(局)委員3人:陳獨秀(陳仲甫) 張國燾(張特立) 李達

第二屆(1922年7月—1923年6月)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5人:陳獨秀 張國燾 蔡和森 高君宇(高尚德) 鄧中夏(鄧仲澥、鄧重遠)

第三屆(1923年6月—1925年1月)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9人:陳獨秀 蔡和森 李大釗(李守常) 譚平山 王荷波 毛澤東(毛潤之) 朱少連 項英(項德隆) 羅章龍(羅傲階)

第四屆(1925年1月—1927年5月)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9人:陳獨秀 李大釗(1925年1月-1927年4月) 蔡和森 張國燾 項英 瞿秋白 彭述之 譚平山 李維漢 向警予(女,1925年5月-192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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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1927年5月—1928年7月)中央(委員會)委員32人:陳獨秀、李維漢、瞿秋白、蔡和森、李立三、鄧中夏、蘇兆徵、項英、向忠發、張國燾(1927年5月-11月)、羅亦農(1927年5月-1928年4月)、趙世炎(1927年5月-7月)、張太雷(1927年5月-12月)、陳延年(1927年5月-7月)、譚平山(1927年5月-11月)、周恩來、劉少奇、任弼時、惲代英、彭湃、夏曦、賀昌、易禮容(1927年5月-1928年3月)、彭述之(1927年5月-1928年4月)、楊之華(女)、羅珠、羅章龍、李滌生、顧順章、楊其珊、陳喬年(1927年5月-1928年5月)、彭公達(1927年8月-11月)、羅登賢(1928年5月-7月)

第六屆(1928年7月—1945年6月)中央(委員會)委員23人:楊福濤、顧順章(1928年7月-1931年4月)、向忠發(1928年7月-1931年6月)、彭湃(1928年7月-1929年8月)、徐錫根(1928年7月-1932年)、盧福坦(1928年7月-1933年)、李滌生(1928年7月-11月)、張金保(女,1928年7月-1931年7月,1945年4月-6月)、蘇兆徵(1928年7月-1929年2月)、關嚮應(滿族)、羅登賢(1928年7月-1933年8月)、毛澤東、楊殷(1928年7月-1929年8月)、周恩來、李源(1928年7月-秋)、蔡和森(1928年7月-1931年8月)、項英(1928年7月-1941年1月)、任弼時、餘茂懷(餘飛,1928年7月-1932年9月)、王藻文(1928年7月-11月)、瞿秋白(1928年7月-1935年6月)、李立三、張國燾(1928年7月-1938年4月)

第七屆(1945年6月—1956年9月)中央(委員會)委員44人:毛澤東、朱德、劉少奇、任弼時(1945年6月-1950年10月)、林伯渠、林彪、董必武、陳雲、徐向前、關嚮應(滿族,1945年6月-1946年7月)、陳潭秋、高崗(1945年6月-1954年8月)、李富春、饒漱石(1945年6月-1955年3月)、李立三、羅榮桓、康生、彭真、王若飛(1945年6月-1946年4月)、張雲逸、賀龍、陳毅、周恩來、劉伯承、鄭位三、張聞天(洛甫)、蔡暢(女)、鄧小平、陸定一、曾山、葉劍英、聶榮臻、彭德懷、鄧子恢、吳玉章、林楓、滕代遠、張鼎丞、李先念、徐特立、譚震林、薄一波、陳紹禹(王明)、秦邦憲(博古,1945年6月-194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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