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大审议意见“落地有声”

让人大审议意见“落地有声”

“满意25票,基本满意3票,不满意4票,通过!”2018年8月20日,在内乡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当主持人宣布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空心村整治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表决结果后,列席会议的县政府领导及承办部门的负责人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表决结果如此惹人关注,缘于4个月前内乡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这是继开展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之后,该县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监督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

2018年年初,在内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峰提出:“审议意见办理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以往尽管都以文件的形式把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转交报告机关研究处理并提出明确要求,但由于后续监督少,致使有些审议意见未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个别部门甚至用‘文来文往’来应付了事。应当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不能让审议意见‘打水漂’。”

“我赞同!我们不能听一听、审一审、议一议,再发个审议意见书就完事了!那样的话,承办部门办得到底咋样,常委会组成人员心里都没数。长此以往,就会陷入形式主义的泥沼!”常委会副主任李建文附议道。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正钦认为:“应该从制度层面规范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常委会每年应当有重点地选取一批审议意见,对承办部门的整改工作来个‘回头看’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只有这样,才能让‘一府一委两院’有震动,使监督更能触及实质内容,也有利于提升办理实效,从而真正凸显审议意见的效力!”

……

大家各抒己见,充分发表意见、建议。随后,主任会议决定,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书晓负责,办公室牵头,把制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作为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要立足实际,抓住关键,必须依法依规、简单明了、操作性强、务实管用。”岳书晓对拟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提出原则要求。随后一个多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积极与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接,并组织人员奔赴方城、南召、淅川等周边县区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结合内乡县人大工作实际,反复酝酿、查阅有关资料、多方征求意见,拟定了《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讨论稿)。

随后,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认真进行了初审,提出了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主任会议研究的意见,对《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讨论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对其中的遣词用语进行了推敲完善,并报请县委进行了审改。2018年4月20日,提交内乡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共十二条,对审议意见的提出程序、交办督办办法、办理情况的报告形式、报告时限和审议意见的票决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以求建立起“调研求深、审议求细、督察求实、票决较真”的工作机制。

其中,对审议意见办理结果实施满意度测评是最大的亮点。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层次,测评结果现场宣布,报送县委并向社会公布。不满意票超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的,责成办理机关重新办理,并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再次报告。对再次报告表决仍未通过的,启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通过以上刚性监督,确保审议意见得到有效办理和落实,切实维护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和人大监督的权威性。

以往由于没有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承办部门在落实上下功夫不够,使审议意见的办理实效打折扣。针对这一“顽疾”,《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规定,审议意见形成后,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向“一府一委两院”分管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当面交办,由其签署意见后交有关部门落实。《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还对办理时限和报告人作了明确——“一府一委两院”应当在3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送交常委会对口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对于因资金、政策所限办理难度较大的审议意见,由主任会议指定时间听取办理情况报告。承办部门负责人必须到会作整改报告,“一府一委两院”分管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应按时参加,以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进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落实。

2018年8月,内乡县人大常委会收到《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出台后首个审议意见办理回复——《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空心村整治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随机启动满意度测评程序。

为了确保测评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内乡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负责与承办部门沟通联系,了解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的工作部署,深入现场查看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议,督促承办部门认真落实。办理完毕后,县人大常委会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4个视察调研组,分别深入全县16个乡镇及部分村组,采取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为开展满意度测评做好充分准备。

“出台《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就是好!以往,都不清楚自己提出的意见、建议承办部门究竟采纳了多少。有了满意度测评和后续监督措施,我们心里总算有数了,表决起来也理直气壮。今后,一定要继续加强调研,力争提出更多、更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点赞。

“县人大常委会的这一举措对我们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很有借鉴和参考价值!”列席会议的各乡镇人大主席也纷纷赞叹。

“开展这样的测评,给我们传导了很大的压力。今后,我们一定认真办理落实审议意见,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列席会议的承办部门负责人深有感触。

“人大开展的满意度测评是检验政府工作成效的‘试金石’,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最好支持!”常务副县长李霞郑重表态,“我们一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落实审议意见,决不搞‘花架子’!”

内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超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充满信心:“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是县人大常委会夯实监督实效的一项新举措。我们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不断丰富监督方式,延伸监督程序,让人大监督由静变动、有始有终,为助推内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民生持续改善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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