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公佈對河北華夏球員張呈棟的處罰決定,張呈棟因指責裁判被禁賽5場,罰款3.5萬元。
在此前中超第24輪比賽中,河南建業主場2-0擊敗河北華夏幸福,賽後華夏隊長張呈棟對主裁馬寧有言語上的不敬,隨即被主裁出示第二張黃牌將其罰下。
關於對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隊球員張呈棟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8年9月29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二十四輪場序188場,河南建業足球俱樂部隊與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鄭州市航海體育場舉行。
根據比賽監督報告、裁判員報告及視頻等,在比賽結束後,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28號球員張呈棟用語言指責裁判員,被裁判員紅牌罰令出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四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對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隊28號球員張呈棟予以停賽5場;
二、罰款人民幣3.5萬元。
上述處罰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關於違規違紀的停賽執行細則》、《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十七條的規定執行。
本處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國足球協會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為,淨化賽場風氣。望各參與方能夠共同維護比賽秩序和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環境。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王小平
2018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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