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8月公示:中國石化揚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被處罰款980000元!

「行政處罰」8月公示:中國石化揚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被處罰款980000元!

在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則就應該受到懲罰。——習近平

為貫徹落實十九大生態文明理念,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近期,小編整理出南京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公示信息,並將逐月推出。希望大家共同監督,讓環境違法行為無所遁形,讓環境違法企業寸步難行。

行政處罰名單

2018年8月,因環境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名單如下:

1、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

2、南京江寧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3、中國石化揚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中鐵寶橋(南京)有限公司

5、南京融點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6、江蘇仁信作物保護技術有限公司

其中,中國石化揚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十八條“……向大氣排放汙染物的,應當符合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遵守重點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規定,責令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人民幣玖拾捌萬元整(¥980000元整)"。

「行政處罰」8月公示:中國石化揚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被處罰款980000元!

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要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不能手軟,不能下不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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