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支是澧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12年來,從軍營到地方,從一名書記員到“執行能手”,他用堅如磐石、雷厲風行的作風,時時處處在司法為民的道路上演繹著人生的精彩畫卷。
2006年,李世支從部隊轉業到澧縣法院甘溪法庭工作,“門外漢”的李世支下決心要啃下這塊“硬骨頭”,他挑燈夜戰學習專業知識,從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到審判員,業務能力很快得到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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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縣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李世支:法院對專業素質要求比較高,必須要刻苦學習來充實自己,我平時利用休息時間學習、培訓,並在2009年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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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是人民法院兌現法律裁判文書的最後一道屏障。2013年,李世支被安排到執行工作崗位。進入執行隊伍後,他有時會受到被執行人的威脅,申請人的不理解,當事人及家屬的不滿、埋怨,但李世支始終把一心為民刻在心裡、扛在肩上。
2014年8月,常德市中級法院指定澧縣法院執行原臨澧縣法院熊某與農村信用社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李世支發揮軍人本色主動請纓。在案件的執行過程中,面對熊某不配合、拒不償還貸款的情況,李世支頂住壓力,依法對熊某司法拘留。第二天,熊某的家人就主動將欠款清償完畢。該案的成功執行,在業內極具震懾作用,也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澧縣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李世支:作為一名人民的法官,要具有正義感,只要當事人給我們提供被執行人的下落,或者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我們都會在第一時間及時處理,把維護保障當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李世支對事業勇於擔當、敢於負責,多次被評為“法院先進個人”“執行能手”,先後清理執結案件510起,無一冤錯,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近1.5億元,華麗地完成了從一名“老兵”到“標兵”的轉變,詮釋了一名基層共產黨員維護法律尊嚴的無悔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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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縣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李世支:通過自己的辛勤付出,使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在一個個案件中,讓每一個人感受到法院的公平公正,使這種公平正義得以彰顯,這是一名法官最自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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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澧縣廣播電視臺
圖片/澧州全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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