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新津通報8起不作爲及「懶散拖」 問題典型案例


崇州、新津通報8起不作為及“懶散拖” 問題典型案例



近日,崇州市、新津縣紀委監委通報8起不作為及“懶散拖”問題典型案例。分別是:

崇州市

1.錦江鄉新華村6組組長王勇工作不履職問題。2017年3月,王勇當選錦江鄉新華村6組組長。同年5月,王勇未按相關程序向新華村村委履行請假手續前往西藏務工,致使該村民小組惠民惠農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損害群眾利益。2018年1月,王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白頭鎮甘泉村村主任餘志偉、村委委員黃紀運監管失職問題。餘志偉、黃紀運作為白頭鎮甘泉村“散亂汙”企業整改監管工作具體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未及時發現停業整頓企業私接電源擅自恢復生產問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8年4月,餘志偉、黃紀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

觀勝鎮白鶴村村主任魏克明工作失職問題。2009年至2017年,白鶴村將已確認為集體建設用地的8.2畝土地納入土地耕保金和糧食補貼申報範圍,違規發放補貼資金32272.93元。2018年4月,農戶將違規領取資金全部退還。魏克明作為村委會主任,在審核過程中把關不嚴、履職不到位。2018年6月,魏克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濟協鄉天宮村村主任雷震工作失職問題。雷震作為濟協鄉天宮村環保工作具體負責人,在工作中未發現和上報新增“散亂汙”企業及違規生產情況,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存在嚴重失職問題。2018年5月,雷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江源鎮紅土村黨支部書記胡志強工作失職問題。2017年5月至7月,三江鎮村民徐某在未取得采砂許可證情況下,在江源鎮紅土村河灘地非法挖掘砂石37294方。胡志強作為紅土村黨支部書記,在巡查中沒有及時發現盜挖砂石情況,存在失職問題。2018年7月,胡志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新津縣

1.永商鎮政府治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巡查隊隊長李雲超失職問題。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間,成都冷水湖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業主袁某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擅自在位於永商鎮永興社區5組的冷水堰進行違法建設,搭建了13棟活動木板房,面積約260平方米。2018年3月22日,該問題被成都市督察組督察發現。2018年4月20日,永商鎮治違辦、永興社區聯合對袁某的違法建設予以強制搬離、整改。李雲超作為鎮治違辦專職巡查隊隊長,在工作中履行職責不到位,未及時發現、有效制止袁某的違法建設行為,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6月,李雲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龍王渡小區、棉花坨小區健身器材長期破損未及時維護,相關職能部門不作為問題。2009年、2013年,縣文體廣新局先後為五津街道龍王渡小區、花橋鎮棉花坨小區配發安裝了健身器材。健身器材安裝後,陸續出現破損情況,存在安全隱患,但相關單位一直未進行維修,群眾反映強烈。2018年6月26日,“聚民生焦點•問責任落實”欄目對該問題予以了曝光。縣文體廣新局作為文體工作主管部門,對健身器材的使用負有監督和管理職責,五津街道辦、紅石社區居委會、花橋鎮政府、黃桷樹社區居委會作為健身器材的受贈單位負有管理和維護職責。上述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對健身器材檢查不到位、管理維護不力,導致健身器材長期破損未及時維修,在社會上造成了負面影響。

經縣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對縣文體廣新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王新,五津街道黨工委委員李燕,花橋鎮黨委委員、鎮人大主席黃永昌進行通報批評;給予縣文體廣新局辦公室副主任、縣體育服務中心負責人魏平行政警告處分,縣文體廣新局體育科科長楊勇行政警告處分,五津街道文化站站長伍世緯黨內警告處分,五津街道紅石社區居委會副主任周劍黨內警告處分,花橋鎮文化站站長李菊黨內警告處分,花橋鎮黃桷樹社區黨委副書記徐波黨內警告處分。

3.個別幹部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的問題。9月6日至7日,縣紀委監委不作為及“懶散拖”問題專項檢查小組檢查發現,興義鎮聯合執法大隊窗口工作人員鍾玲玲、花橋鎮便民服務中心綜合窗口工作人員陳蝶在上班時間看小說,縣國投公司員工汪盛在上班時間網上看遊戲比賽直播,造成不良影響。經縣紀委監委研究決定,責成興義鎮黨委、花橋鎮黨委、縣國投公司黨組分別對上述三人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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