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減少註冊資本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廈門日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9月26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註銷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公司根據《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規定,公司將回購註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00股(詳見巨潮資訊網《關於註銷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47)。此議案於2018年10月12日經公司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根據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將以3.43元/股的回購價格回購並註銷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2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35,000股。公司將於本次回購完成後依法履行相應減資程序。待本次回購註銷手續完成後,公司註冊資本將由人民幣70,114.50萬元變更為70,111.00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公司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均有權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逾期未提出權利要求的,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相關債務(義務)將由公司根據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履行。

債權申報所需材料: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公司債權人可採用信函或傳真的方式申報,具體如下:

2、申報材料送達地點:廈門市集美區杏林杏北路30號公司3號會議室

聯繫人:吳小紅、邱碧華

聯繫電話:0592-6666866

聯繫傳真:070592-6666899

3、其他

(1)以郵寄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寄出郵戳日為準;

(2)以傳真或郵件方式申報的,請註明“申報債權”字樣。

特此公告。

廈門日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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