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发言摘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深挖细查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发言摘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深挖细查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深挖涉黑涉恶犯罪背后“保护伞”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发言摘要

9月29日,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在银川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对深入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批示。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韵声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许尔锋主持会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出席会议。

会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李刚军通报了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和银川市、吴忠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深挖细查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

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王秀春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发言摘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深挖细查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

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年初,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专门作出安排,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积极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印发了通知,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起来,抓好工作落实。年中,专题召开督办会,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建立有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落实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纪检监察系统月报制度,建立了纪委监委信访室与公安机关扫黑办直接沟通联系机制,确保问题线索查处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

聚焦主责主业,从严从快查处。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畅通举报渠道,采用设置举报箱、设立反映点等百姓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坚持从严从快处理的原则,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案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案件。

一、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立足职能定位,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三个方面问题,并将作为巡视巡察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办,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提级办理,坚决一查到底。

三、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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