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撫恤補助標準


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今天發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等人員撫卹和生活補助標準。

從2018年8月1日起,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卹金標準;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卹金標準;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

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今年將提標時間提前到8月1日,主要考慮到廣大軍人軍屬和退役軍人對“八一”建軍節的特殊情感,體現黨和政府對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關心關愛。

自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已第25次提高殘疾軍人殘疾撫卹金標準,第28次提高“三屬”定期撫卹金標準和“三紅”生活補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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