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致歉信的技術分析

這兩天娛樂圈最大的新聞,就是“范冰冰發表公開致歉信,就逃稅問題向大家誠懇道歉”。人民網和澎湃新聞甚至不約而同地用了標題“范冰冰道歉了!”——似乎期盼已久,終於鬆口氣。信的內容詳見下圖:

范冰冰致歉信的技术分析

但仔細閱讀這份《致歉信》,你會發現並不是道歉那麼簡單,裡面藏著掖著一些非道歉的東西值得關注。這裡從技術層面分析一下:

第一,范冰冰在信中說自己“不應在經濟利益面前,喪失自我約束,放鬆管理,以致違法失守。”這種說辭作為自己違法的理由和原因,非常缺乏誠意和可信度。

誰能相信,一位喪失自我約束、放鬆管理的人,能夠從幾乎一文不名的小演員,逐步成為4天片酬6000萬元的大明星?

在娛樂圈,范冰冰早已不是一枚中看不中用的花瓶。這些年,她憑藉非同尋常的經營能力、資本運作水平、人脈關係,為自己贏得了“範爺”的頭銜。這樣的人豈能是缺少自律的?

如果真是缺少自律,那也是有選擇的放飛自我,在面對自身利益時寸土不讓,在需要履行法律責任時間歇性放鬆管理。

況且,2億多的涉案金額,包括少繳和偷稅,並非一日之功。若非崔永元曝出“陰陽合同”的醜聞,恐怕她自己無論如何也不會主動認錯吧?

范冰冰致歉信的技术分析

第二,范冰冰在信中承諾“盡全力克服困難,籌措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態度看似誠懇,卻有裝可憐的成分在裡面。

根據稅務部門查實,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需要補繳稅金和承擔罰金共計8.83億元。這對於一般的富豪都是天文數字,但是我覺得對她恐怕沒有說的那麼困難,還要“籌措資金”。

我們不好揣測范冰冰的身價幾何,但是從稅務部門的通報中可以推測。

范冰冰在接拍電影《大轟炸》時,3000萬元片酬中的2000萬元共少繳營業稅及附加共計730萬元,綜合稅率為36.5%。據此推測,僅在涉案的2.48億元稅款背後,范冰冰及其公司就掙了約6.798億元(營業額)。而這只是她眾多業務中的一部分,可以猜猜她差不差錢,8.83億元對她是不是個事兒?

范冰冰致歉信的技术分析

第三,范冰冰在信中還不忘給自己臉上貼金,“作為一個演員,我常為自己能在世界舞臺上展示我國文化而自豪,並不遺餘力為此衝鋒。”這在表功的同時,也順便博取了一部分同情。

老實講,作為一名演員,范冰冰確實奉獻出了不錯的作品,在同齡的藝人中算是很出眾的,有拿得出的作品《蘋果》《觀音山》《我不是潘金蓮》,也獲得了東京電影節最佳女主角等有分量的國際大獎。

一碼歸一碼。在我們傳統的思維體系裡,常常有一種“將功補過”的慣性。她正好抓住了這一點,耍了個小心眼兒。好像一個人功勞那麼大、能耐那麼強,犯點錯怕什麼?沒錯,可這也要分情況,分場合,要掂量掂量輕重。

范冰冰幸運的是出事在刑法修正後的今天,如果能在規定時間補足稅金、繳納罰金,還能免去牢獄之災。難道還要大家為她的所作所為拍手稱快不成?

范冰冰致歉信的技术分析

她的小算盤,輕了說是博取同情,重點說,有那麼一些道德綁架的意思。好像娛樂圈就剩下范冰冰在衝鋒陷陣,為中國人在國際上爭光長臉,少了她就不行。我們可千萬不能把她怎麼著了,否則都是全國人民的損失。

我覺得范冰冰心裡還是要有點數,道歉就道歉,別明裡暗裡替自己開脫,也不分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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