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期」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审议案件质量评查报告、检察官权力清单

「第395期」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审议案件质量评查报告、检察官权力清单

近日,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文主持召开检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案件质量随机评查情况报告、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

「第395期」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审议案件质量评查报告、检察官权力清单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检务监督管理部牵头组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试行)》、《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规定,案件评查委员会对员额检察官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办结的案件采取调取卷宗、网上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机评查,将案卡信息填录、文书制作、办案流程规范性作为评查重点,逐案制表打分,案件质量随机评查情况报告针对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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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修订由检务综合保障部牵头组织,参照《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具体内容,结合右旗院内设机构模拟运行方案,充分听取了各业务部门、分管领导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检察官办案权限,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该《权力清单(试行)》分五部分内容,分别为刑事犯罪检察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检务监督管理工作权力清单、检察长授权副检察长行使职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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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委会会议上,各位委员对案件评查报告及权力清单进行审议,王晓文检察长对案件质量随机评查工作及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提出了修改意见,对做好今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和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出了具体要求,最后,王检对检委会委员意见进行总结,经过表决,会议原则上通过了案件质量随机评查情况报告以及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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