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足聯,美國版權局說你的獎盃和logo沒創意

作者 |Bruce

(本文2419字,閱讀約需5分鐘)

作為現代足球運動誕生地的歐洲足球協會聯盟(UEFA,下稱“歐足聯”),代表著當今全世界足球運動最高水平的,不僅僅竭力推廣旗下歐洲盃、歐冠等賽事,也十分注重全球知識產權保護。此前,歐足聯就在美國版權局(US Copyright Office)為自家歐冠logo“星球”(Starball)和歐洲盃獎盃“德勞內杯”提交了版權登記申請,但登記之路頗為坎坷,不亞於奪得歐洲盃。近日美國版權局複審委員會陸續就歐足聯的兩件申請給出了回應,不過結果卻不盡如其意。

早在2016年11月15日,歐足聯就向美國版權局提交了一份登記“歐洲盃獎盃”(The UEFA EURO Trophy)三維視覺藝術作品版權的申請,但於2017年10月11日遭到美國版權局登記專員的拒絕,理由是“缺乏支持版權主張所必要的創作”。

歐足聯,美國版權局說你的獎盃和logo沒創意

歐足聯在美版權登記申請的作品“歐洲盃獎盃”(The UEFA EURO Trophy)

2017年11月27日,歐足聯遂請求美國版權局重新考慮其拒絕登記的決定。美國版權局在就歐足聯所提出的理由審查了該作品後,於2018年3月29日再次認定作品“整體上僅包含裝飾有帶狀和彎曲的杯耳的標準獎盃”,“將元素簡單組合入可預期的佈局中,輔以作品本質,不能展示可支持登記的創造性”。

“不達目的不放棄”的歐足聯隨後於2018年6月18日就該決定再次提起申訴,對美國版權局的觀點提出質疑,主張歐洲盃獎盃是有創造性的,尤其是杯體外形、頂部寬托盤狀的開口、裝飾性的雕刻、彎曲的杯耳。並補充稱,登記可以被美國版權局本身曾經作出的許多有關獎盃登記的決定所支持。

複審委員會:缺乏獨創性

在受理了歐足聯的申訴後,美國版權局複審委員會繼續對歐洲盃獎盃的獨創性水平進行了評估,考量歐洲盃獎盃是否符合版權登記要件。

複審委員會不同意歐足聯第二次申訴提出的觀點,解釋道,無論獎盃裝飾有何特殊歷史,獎盃的整體形狀都與古代希臘伊特魯里亞的雙耳瓶陶器有著相同的外觀設計特徵;同時,把對德勞內杯的決定與此前決定進行比較,並無意義,每件主張事實上應根據其各自依據進行審查。

小編知道你們在想什麼——古希臘伊特魯里亞的雙耳瓶長這樣:

歐足聯,美國版權局說你的獎盃和logo沒創意

或者這樣:

歐足聯,美國版權局說你的獎盃和logo沒創意

我們來看一下美國版權局複審委員會是怎麼分析的。首先,他們重申了美國版權法第102a條款的法律規定,該條款規定,如果作品有資格被認為是固定於任何有形表達介質中的獨創性作品,那麼該作品即可獲得版權登記。根據美國最高法院對Feist Publications Inc v. Rural Telephone Services案的判決,“獨創”一詞包含兩個方面:獨立的創作和充分的創造性。這意味著,一件作品須已被作者獨立地創作出來並須蘊含足夠的創造性。

接著,複審委員會考量了美國版權法第202.1(a)和202.10(a)條款。條款規定:

(美國版權局將禁止登記)文字和短小的詞組,例如名字、標題、口號,常見的符號或設計(……)為了可被接受為繪畫、圖形或雕塑作品,該作品須在其描繪或構成中體現出創造性的創作。

最後,複審委員會再三強調了美國版權局實踐彙編(Compendium of US Copyright Office Practices)第906.2條款:

版權法不保護常見的符號或設計的簡單變體,無論其為二維還是三維形式。

鑑於以上所述,複審委員會得出結論,認為歐洲盃獎盃的其餘修改,包括杯體的彎曲、杯腳的厚度,以及所謂“不尋常的上寬托盤形開口”,均不能滿足Feist案設定的獨創性測試標準中的最低限度的獨創性門檻。蝕刻(即使用強酸或腐蝕劑刻入金屬表面不保護的部分)和杯腳、杯體、杯頸的曲線,也不足以被視為符合保護要件。

據複審委員會表示,當蝕刻與整體形狀相結合時,這些元素不會賦予版權保護所需的創造性。因此,歐洲盃獎盃整體上沒有達到美國版權法所要求的創造性水平。

殊途同歸的還有歐冠logo“星球”

事實上,除了此次被拒絕在美進行版權登記的德勞內杯以外,歐足聯前不久還有一件歐冠logo“星球”(Starball)的在美版權登記申請。不幸的是,這件logo的版權登記申請也同樣遭到了美國版權局的拒絕。

歐冠logo“星球”長這樣:

歐足聯,美國版權局說你的獎盃和logo沒創意

對對對,就是你們看到電視里歐冠比賽前中圈邊上站著一圈人抖上抖下的那個:

歐足聯,美國版權局說你的獎盃和logo沒創意

與德勞內杯不同的是,這件申請是一件二維視覺藝術作品版權登記申請,同樣由歐足聯向美國版權局提交於2016年。在歷經了類似的拒絕、申訴的博弈後,2018年7月30日,美國版權局複審委員會仍然決定拒絕登記。

既然美國版權法說常見的幾何形狀不受版權保護,歐足聯便表示作品裡的星星並不“常見”,因為它們是不規則彎曲的。複審委員會認為,即使是彎曲的,星星也是可識別的常見形狀,不夠有創造性,就像下圖這樣:

歐足聯,美國版權局說你的獎盃和logo沒創意

美國版權局起初拒絕登記,有部分理由是“僅通過線條或空間上進行微小變化後,將少數標準形式或形狀結合在一起”,並未表現出足夠的創造性表達。對此歐足聯申訴認為這一標準不適用,因為“星球”中不只是“少數”形狀,而是由不少於19個元素組成(小編眼神不好?難道不是20個嗎)。複審委員會表示,歐足聯忽略了該標準的其餘部分“除非其選擇和安排具有足夠的創造性”,而19個常見形狀納入圓形是沒有創造性的。

無奈的歐足聯只得使出“幻術”。歐足聯辯稱,“星球”中星星和多邊形的位置排布是為了創造一個三維球體的幻覺,而這種錯覺要求元素位置排列不僅僅是微小的空間變化。不過複審委員會仍舊沒有吃歐足聯這一套,認為在確定是否有資格獲得版權保護時,只考慮其客觀外觀而非在受眾心中喚起的“象徵意義或印象”。

結語

看來,是時候把獎盃頒給本場“比賽”的真正贏家——美國版權局複審委員會了。不過,雖然歐足聯的版權登記申請未能遂願,但這並不代表歐冠logo和歐洲盃獎盃“德勞內杯”可以隨便在美國用於商業宣傳了——別忘了,歐足聯還有註冊商標呢。

知識鏈接:

美國的版權登記為自願登記,但提起侵權訴訟之前則必須申請登記。登記成功後將獲得登記證。登記作品被侵權的可以獲得法定賠償金賠償和律師費賠償,在作品發行前或發行後 5 年內登記的,還可以作為版權有效和登記證記載事實真實的初步證據。登記作品還可以在海關備案,獲得海關知識產權保護。

美國版權局僅對版權登記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對美國版權局拒絕版權登記有異議的,可以請求複審,首先由負責此類作品登記的部門中的審查員重新審查,如果仍拒絕登記,還可要求複審委員會再次進行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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