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自然新政:2019 年起青年千人不能申請優青

2019 年基金申請的政策調整如下:

簡化申請管理

根據中辦、國辦《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要求,進一步簡化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管理要求。

1. 簡化申請材料:

  • 取消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學術委員會或專家組推薦意見;
  • 取消博士後承諾函等。


2. 簡化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相關管理要求:從 2019 年起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中不再列出參與者,使評審專家關注申請人本人獨立主持科研項目、進行創新研究的能力。

3. 落實代表作評價制度:將申請人與參與者簡歷中所列代表性論著數目上限由10 篇減少為 5 篇,使評審專家更加註重標誌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

加強人才項目統籌協調

從 2019 年起“幹人計劃”青年項目入選者在執行期內不能申請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具體要求待正式決定。下一步,根據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的統一部署,研究制定避免同層次人才項目支持同一人才的進一步規定。

無紙化申請擴大試點

2019 年,除了重點項目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進一步將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試點範圍。

具體規定以公佈的 2019 項目指南、申請書模板、申請書撰寫提綱等要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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