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真的逃稅被石錘重罰!罰款超過8億,她還交得起嗎?

范冰冰真的逃稅被石錘重罰!罰款超過8億,她還交得起嗎?

自稱“自己就是豪門”的知名女星范冰冰由於崔永元和馮小剛的恩怨,而捲入涉嫌偷稅逃稅,從事件開始到現在已經隱身了超過3個月。一部《手機2》掀起如期軒然大波,另大家始料未及!

稅務總局發文顯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並且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

范冰冰真的逃稅被石錘重罰!罰款超過8億,她還交得起嗎?

至於范冰冰採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江蘇省稅務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處4倍罰款計2.4億元;對范冰冰利用工作室帳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的規定,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0.51億元、0.65億元

至於范冰冰採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江蘇省稅務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處4倍罰款計2.4億元;對范冰冰利用工作室帳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的規定,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0.51億元、0.65億元

國家稅務總局已責成江蘇省稅務局對原無錫市地方稅務局、原無錫市地方稅務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稅務機關的有關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依規進行問責。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已部署開展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工作。對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糾併到主管稅務機關補繳稅款的影視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對個別拒不糾正的依法嚴肅處理;對出現嚴重偷逃稅行為且未依法履職的地區稅務機關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將根據不同情形依法依規嚴肅問責或追究法律責任。

范冰冰真的逃稅被石錘重罰!罰款超過8億,她還交得起嗎?

關於范冰冰的偷逃稅時間,今天甚至上了CCTV新聞頻道,給予群眾清晰的報道。

從稅務總局發佈內容,我們整理出了幾個重點:

一是,范冰冰所需補繳的稅款、滯納金以及罰款加在一起,超過8億,接近9億。

二是,范冰冰。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三是,范冰冰的經紀人由於阻撓調查被抓了。

四是,國家稅務總局已經開始追究相關稅務機關相關人員未依法履職的責任。

五是,影視企業以及相關從業人員,年底前要主動補繳稅款的免於行政處罰,拒不糾正的將依法嚴肅處理。

范冰冰消失的這三個月,大黑牛李晨也沒有發聲。不知道他們感情如何了,會不會共度這次的難關?

范冰冰真的逃稅被石錘重罰!罰款超過8億,她還交得起嗎?

8個多億,你覺得範爺還能交得起嗎?大黑牛會與她共度難關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