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彭宇案后:扶老人就被讹?网络舆论跟风,救人反成害人!

随着科技进步,网络也普及开来。在网上,人们可以相互讨论。面对国家大事,人们可以直接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它跨越时间、地点甚至国家。可是,人言可畏,当跟风成为一种现象,网络舆论又成为一把利刃,救人还是害人只在一瞬间……

南京彭宇案后:扶老人就被讹?网络舆论跟风,救人反成害人!

彭宇案后,老人摔倒扶不扶竟成一个难题!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车时,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徐寿兰急忙跑向后面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当她经过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26岁的小伙子彭宇正从这辆车的后门第一个下车,双方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

经诊断,徐寿兰摔伤致左股骨颈骨折,需住院施行髋关节置换术,费用需数万元。此时,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先后报警,但未能达成一致。

2007年1月12日,徐寿兰将彭宇诉至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指认他将自己撞伤,并索赔包括医疗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6万元。

当年4月26日,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彭宇的妻子在代他出庭答辩时,没有说彭宇是做好事,只提出:“原告受伤非被告所导致的,不应该承担责任。”

6月13日第二次开庭进行法庭质证时,彭宇在答辩中表示:“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但不是与原告相撞。”当被问及把原告扶起来出于什么目的时,他回答:“为了做点好事。”

7月4日,彭宇主动打电话给一位网站论坛版主,表示自己因做好事被诬告,将一个老太扶起后反被起诉,希望媒体关注此事。

9月3日,鼓楼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原、被告相撞事实。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南京中院二审即将开庭之际,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对于调解结果,彭宇最近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

南京彭宇案后:扶老人就被讹?网络舆论跟风,救人反成害人!

自从彭宇案被曝在网络起,便引起诸多网友的讨论。由于当时彭宇表示自己做好事被诬告,很多人没有深究事情真相究竟如何,纷纷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判老人、法官。虽然最后的结果公布,彭宇确实撞了老人,当时起诉的原因是赔款过高,可网络舆论焦点已不在此。明明受害者是老人,在舆论压力下却成了施害者,甚至把老人整体形象都恶魔化。

在此案过后,面对老人摔倒究竟扶不扶竟成为一个社会难题。事件调查过程中,网友们对老人口诛笔伐,真正等到真相大白,却无人澄清。或许,直到现在还有很多人不明真相。真的,直到现在面对老人扶不扶,网络舆论还是持质疑的态度……

扶起来或许会赔钱,但是不扶,损失的是一条命!

湖北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门口迎面摔倒,李大爷摔倒后,面朝下躺在菜市口近一个小时,这期间来往者众多,但大家仅仅是围观,却无人敢扶他一把。一个半小时后才被送医院救治,李大爷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河南驻马店一女子过马路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在地,事发后,被撞倒女子横躺在马路上一动不动,其间多辆汽车和多名行人路过,无一辆车停车查看情况,也无一人上前施救,一分钟后,该女子遭到另一辆汽车二次碾压。

河南开封市,由于刚下暴雨街道马路积水,水深没脚踝,但无碍车辆行驶。一名穿深色上衣的老人,驾驶一辆电动车慢速驶过,到路中央时不知何故突然摔倒,车翻人倒地,半浸在并不算深的水中,老人在水中挣扎不起。

其后有多辆汽车驶过失事者旁,均视若无睹,直到过了3分钟后,老人已无动静仰躺水面,被水浪冲离原位,才有几名路人过去,将他拖到路边,但已无呼吸与心跳。

南京彭宇案后:扶老人就被讹?网络舆论跟风,救人反成害人!

到现在上网搜一搜“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答案并不是清一色的不扶,但确实“不扶”的观点越来越多,并且看起来理由让人信服。

有网友会说,遇到老人摔倒你会扶吗?我会!我也害怕被讹诈,但是我更害怕我走了之后传来那个摔倒老人因不扶而去世的消息。在那个时候,回想自己如果扶一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们要相信:不是每个老人摔倒,都有一颗想要讹诈的心!

倘若真的那么不幸被讹上了,不要慌。在一个帖子上看到:我们一直以来都搞错了的事情是:按照法律,在所有“扶老人”的这类【民事案件】中,【扶老人者】都根本不需要自证清白,反而是【老人一方】需要证明对方撞了自己。因为,【民事案件】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也就是说,如果老人认为是扶他的人撞了自己,那么老人必须在法庭上证明自己提出的这一主张,而不是被起诉的“扶老人者”。

彭宇案已经水落石出,不要再把“老人摔倒不该扶”的锅甩给它!面对网络舆论,我们要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与判断。世界,终归还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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