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
黑
除
恶
近日,按照栾川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栾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第四督导组到部分乡镇进行督导,主要是对政治站位、机构作用、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银轩任组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远宏任副组长,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委、人民银行栾川支行、税务局等成员单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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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抽出一周时间,分别到狮子庙镇、白土镇、潭头镇、秋扒乡、县工商局、县银监办、县旅工委、县武警中队等单位进行专项督导。
在督导过程中,督导组严格按照《栾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十个一”要求》和《栾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进行督导检查。以听取乡镇第一责任人工作汇报,到各派出所查阅工作台账,进村组走访的形式进行。
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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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根据发现的问题和排查的情况,进行研究沟通,形成反馈意见,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起到了通过督导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有效促进了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县委政法委对第四督导组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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