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王银轩检察长带领栾川县第四督导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

近日,按照栾川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栾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第四督导组到部分乡镇进行督导,主要是对政治站位、机构作用、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银轩任组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远宏任副组长,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委、人民银行栾川支行、税务局等成员单位组成。

「扫黑除恶」王银轩检察长带领栾川县第四督导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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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抽出一周时间,分别到狮子庙镇、白土镇、潭头镇、秋扒乡、县工商局、县银监办、县旅工委、县武警中队等单位进行专项督导。

在督导过程中,督导组严格按照《栾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十个一”要求》和《栾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进行督导检查。以听取乡镇第一责任人工作汇报,到各派出所查阅工作台账,进村组走访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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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根据发现的问题和排查的情况,进行研究沟通,形成反馈意见,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起到了通过督导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有效促进了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县委政法委对第四督导组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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