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检动态」咸阳市检察机关“捕诉合一” 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彬州市召开

「咸检动态」咸阳市检察机关“捕诉合一” 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彬州市召开

「咸检动态」咸阳市检察机关“捕诉合一” 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彬州市召开

「咸检动态」咸阳市检察机关“捕诉合一” 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彬州市召开

9月6日上午,咸阳市检察机关“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林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彬州市院检察长安鹏以及秦都区院、杨陵区院、永寿县院、旬邑县院、淳化县院、长武县院等试点院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副部长王志宏主持。

「咸检动态」咸阳市检察机关“捕诉合一” 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彬州市召开「咸检动态」咸阳市检察机关“捕诉合一” 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彬州市召开

旬邑县院

「咸检动态」咸阳市检察机关“捕诉合一” 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彬州市召开

彬州市院

交流发言

会上,咸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部长仇芬宣读了《咸阳市检察机关“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彬州市院、旬邑县院就“捕诉合一”前期准备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咸检动态」咸阳市检察机关“捕诉合一” 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彬州市召开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林海讲话

最后,赵林海副检察长对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以下要求: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是咸阳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最高检、省院相关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必须充分认识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确保完成任务。二要稳步推进,大胆探索。要细化办案流程,重点在“适时介入侦查”、“审查逮捕案件听证制度”等方面大胆探索,既要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又要不断增强检察办案的透明度。三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四要及时总结,加强宣传。各试点院要结合各自实际,边试点边总结,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咸检动态」咸阳市检察机关“捕诉合一” 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彬州市召开

供稿/公诉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