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成县司法局公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将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对成县司法局开展巡察。现将开展巡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成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任务

(一)常规巡察

重点检查是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脱贫攻坚工作的问题。

主要包括:

1.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3.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4.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和不担当、不作为情况。

5.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6.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7.围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点检查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市委、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重点检查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基层党组织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敷衍应对,监管部门失职失责,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抢占掠夺、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向扶贫资金“伸黑手”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整治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以及扶持对象、到位措施、脱贫成效不精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

主要包括:

1.围绕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

2.围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

3.围绕扶贫项目实施。

4.围绕扶贫领域中的“四风”问题。

(三)其他需要巡察或了解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范围内的信访问题。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巡察纪律,并诚恳接受被巡察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县委巡察办监督举报电话:15374499056

三、反映渠道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受网络举报和群众来信来访。

(一)举报信箱设置地点:

成县第三巡察组办公室、成县司法局驻地一楼门厅

(二)接待群众来访地点:

成县司法局三楼党建办公室(接访时间为8:30至18:00)

(三)举报电话:

13909391653;(受理时间为8:30—18:00)

(四)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通信地址:成县西大街莲湖边11号(原成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转县委第三巡察组,邮政编码:742500)

(六)接受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的时限为:

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

(七)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司法局、农办、残联、抛沙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按照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信访或有关部门反映。

中共成县委第三巡察组

2018年9月30日

监制:张瑛 审核:马鸿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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