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8」汉江分院组织开展个税及过渡期税收政策培训

「638」汉江分院组织开展个税及过渡期税收政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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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确定(财税〔2018〕98号),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统一按照5000元/月和新的税率执行。为了让干警更加了解新工资薪金代扣代缴政策,充分享受个税改革带来的红利,10月16日,按照年初机关培训计划,汉江分院机关举办了“个税及过渡期税收政策培训”,分院在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培训。

主讲人进行讲课

培训主题

「638」汉江分院组织开展个税及过渡期税收政策培训
「638」汉江分院组织开展个税及过渡期税收政策培训

仙桃市税务局税政法规科副科长彭娟作专题讲课

本次培训特邀仙桃市税务局税政法规科副科长彭娟作专题讲课,对新个人所得税政策法规进行详细讲解。仙桃市税务主管分局高新园分局分管局长许俊、征收股股长胡先平以及税收专管员肖团员一同到会参加培训,并现场为干警们答疑解惑。

仙桃市税务主管分局高新园分局分管局长许俊、征收股股长胡先平以及税收专管员肖团员一同到会参加培训

「638」汉江分院组织开展个税及过渡期税收政策培训

此次培训从“个人所得税法的变化”、“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三个方面进行讲解。让大家进一步明确了个税新规下缴税范围,纳税时限,优化税率结构,拉长低税率级距,维持高税率级距,个税方面税赋有所下降,并现场举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改革前后税率对比:

「638」汉江分院组织开展个税及过渡期税收政策培训

分院政治部副主任(负责司法行政管理局工作)肖元红主持培训

「638」汉江分院组织开展个税及过渡期税收政策培训

本次培训会由分院政治部副主任(负责司法行政管理局工作)肖元红同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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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柳依

图 | 王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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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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