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1983年出生於北京市石景山區,2009年與王寶強合作,王寶強前任經紀人。
宋喆作為王寶強的經紀人,不但沒有什麼作為,反而採取違法手段將王寶強的公司財務侵佔,數額高達200多萬元。不僅如此,他還和老闆的妻子馬蓉保持多年不正當的兩性關係。
2016年8月14日 ,演員王寶強發表離婚聲明,同時解除宋喆的經紀人職務。
2018年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樂職務侵佔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宋喆因犯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根據《刑法》第271條的規定,
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此次宋喆被判刑六年,屬最高的量刑標準。宋喆,終於把自己混進了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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