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你始終忘不掉一個人?

這世界有一種現象,它的名字叫做“即視現象”,別名稱“既視感”。是指沒有精力過某件事情或者彷彿某件事在什麼時候經歷過的感覺,就叫“就叫既視感”,也叫海馬效應。基本上每個月都有過這個感覺。既視感的來源就是你的記憶或者你的想象力曾經有過這一幕,在遇到相近的事情的時候,“既視感”就出現了,他會給你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然後你把順著這個感覺去想,然後記憶又給牽出來了。

為什麼你始終忘不掉一個人?

我們居然忘不掉,那麼我們來講講怎麼處理他:

我們每個人都有情緒,我們要接受它,我們對待情緒的基本態度應該是:承認並且接受它,因為無論是任何問題,如果你不面對它,不肯承認它,那麼你只能被動地接受它的影響,而導致沒辦法很好的處理它。

當我們接受了情緒的存在,那麼你對情緒的處理應該是這樣的,你的情緒需要的是宣洩而不是壓抑,壓抑只會讓你越陷越深,只有你宣洩之後,心情才會平靜。情感的壓抑對身心是不利的。有一句話眾所周知:堵塞不如疏導。我們的心情也是需要疏導,我們隊心情的疏導也就是對情緒的宣洩。

如果一個人曾經與你有過或長或短時間的親密關係,忘掉他/她沒什麼巧妙的方法,只有用時間慢慢來消磨掉曾經你自以為重要和珍貴的記憶。宋代人吳曾在《能改齋漫錄·記事一》中就說過:乃答以歲月之久,皆忘記。古人都明白時間可以治癒任何不捨與情愫的簡單道理。

為什麼你始終忘不掉一個人?

忘記是一門技術,而健忘是一種態度。想要忘記一個人,大概有多種情況,或者愛恨交織,或者羞愧難當,或是突發事件。這裡面,可能是友情,可能是愛情,也可能是生離死別。最終,美好逐步幻滅,忘記成為最好也是不得不的選擇。

為什麼一個人會在另外一個人腦海中留下非常深的印象呢?這是因為兩個人互相有過很多經歷,相處中做過很多事,形成了依賴感,遂記憶抹之不去。一旦這段關係中止,一時間總會接受不了這個現實,而依賴感依舊存在,人就會產生痛苦與無助。一個事件是否會被遺忘,跟與其聯繫之事件的數目、它所喚起情感和時間,還有和當事人的身體狀態有關。

一般來說,有豐富情感的人面對關係的中止,特別是愛情的失去,會有兩種傾向與誤區:階段特殊性和歷史終結論。

也就是說,會認為這個階段的經歷在人生中太特殊了,失去了簡直黑暗與坍塌,實際上所經歷的這段時間與以往還有以後面對的,沒有本質區別,這就是階段特殊性。而歷史終結論指的是,人會陷入自暴自棄狀態,會認為除了她或他之外,自己不會再繼續或試圖開始另一段親密關係,天然認為自己終結於此。

遺忘是有選擇性的,據科學家研究,遺忘機制有兩種:第一種是記憶突觸聯繫的消失。第二種則是記憶突觸暫時失活。兩者的結果都是一樣,就是大腦讀取該信息的嘗試失敗。如果長久見不到想要忘記的人,腦海中形成不了刺激,自然而然也就忘記了。

為什麼你始終忘不掉一個人?

在時間流逝中,變遷從來不是一個循序漸進微弱不聞的溫柔過程,它是不斷斷裂與重塑的。時光在短暫破碎之後,迅速回復至一種與過往貌合神離的姿態繼續前進,才是生活與記憶的真諦。

其實,忘記了痛苦,就不再有痛苦。時間久了,原來以為很大的事情,慢慢也淡化了,成了不值一提甚至已經忘記的事情。或許,人生就是不斷篩選與遺忘吧。

有一個故事是《燕人返國》具體的意思給你說一下:大意就是我們因為一件事情所產生的情緒只有這麼多,如果你不排洩出去的話,他就會停留在你的心裡,從而使你時刻受到它的影響。如果是個好的情緒還好,壞情緒的話他就會影響到你做其他事情。當你受到情緒而影響到生活的時候,就會以為是自己的倒黴日,從而產生惡性循環。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宣洩的方式,有個運動把自己搞的精疲力盡,像我這種就是找個沒人的地方發呆,還有聽音樂等等。每個人有有每個人的性格,希望你能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宣洩方式,不要讓情緒影響到你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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