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公共法律平台 提高惠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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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司法局创新工作纪实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黄赠荣 通讯员 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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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林金文(左二)在田林县县长黄慧(左一)的陪同下,到该县定安司法所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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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委书记彭斌(右二)走访慰问法律援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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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姚茂锋(右一)与驻村顾问律师到田林县平塘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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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司法局干警利用“吼敢”壮剧艺术节开展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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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司法局干警到贫困村开展“法律惠民进贫困村”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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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司法局干警开展宪法暨禁毒防艾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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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公证处工作人员为利周乡百达安置点分房抽签进行公证。

近年来,田林县司法局立足县情,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延伸法律服务平台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进“一平台六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了以司法行政部门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打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服务新模式,创新开展了“精准发力、爱心帮扶、法律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大力投入基础建设

规范人民调解设施

田林县司法局以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018年,投入近10万元资金实施8个基层所的规范化硬件建设,从而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计划2019年底全部完成工作任务。

——统一规范了人民调解信笺、人民调解工作笔记本、人民调解格式文书,为全县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提供物质保障。组织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据统计,2018年1月至9月该县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833件,调解成功794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5.32%。

积极推广先进调解法

提高纠纷调解效率

“四心”(即爱心、细心、耐心、恒心)调解法是田林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解决基层矛盾纠纷过程中,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新招。工作人员用爱心、细心、耐心、恒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掌握了调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2015年9月,魏某想做采石生意,由于没有挖掘机,便与余某合作。当时双方协议:余某带挖掘机到魏某的采石场挖石头,同时负责招挖掘机驾驶员及支付驾驶员工资;魏某安排采挖地点,同时负责运输和售卖采挖的石头,并按照余某所挖得的石头数量以每立方米25元支付报酬;采挖过程中,挖掘机的油费由魏某垫付。不料,余某雇请的驾驶员凌某在一次作业中突遇山体塌方,造成凌某当场死亡、挖掘机损毁的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因赔偿问题起争执,余某于2017年3月以租赁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魏某赔偿挖掘机损失52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余某挖掘机损失总计488560元,余某自行承担50%的损失,魏某承担35%的损失,凌某承担15%的损失。

魏某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经重审,作出和第一次判决结果相同的判决,让魏某很不爽。

今年6月的一天,魏某来到了田林县乐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找到调解员进行咨询。调解员审阅案件材料后,向魏某详细解释一审判决的依据和理由。魏某当即向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随即与余某取得联系,将魏某要求调解的诚意告知余某,并耐心分析调解结案的好处。余某同意调解结案。经过调解员几天的努力调解,最终,魏某和余某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

法律援助“三式”保障

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深化扶贫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法律援助力度,保障贫困人口合法权益。”田林县司法局局长黄金贵告诉记者,“今年1至9月,全县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中心共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9件,承办建档立卡贫困户案件占全部案件的80%。”

——“精准式”宣传,增强低收入群体法援意识。利用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站点,定期开设法律援助培训班,对全县贫困村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让这些联络员掌握法律援助基本知识。

——“贴心式”服务,提升援助服务水平。为减少群众维权成本,该县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的同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全县23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签约,让全县68个贫困村拥有了法律顾问。今年1至9月,全县村级法律顾问共为村(社区)及群众服务393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9件,举办法治公开课7场次,实现法律顾问对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帮扶的全覆盖。

“谢谢你们给我们家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了我们的家庭纠纷。”近日,田林县高龙乡62岁的邓某对田林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由衷谢意。

2007年,邓某携未成年儿子与该县某校教师廖某再婚。之后,廖某及其未成年孩子廖某金与邓某及其孩子共同生活。邓某和廖某共同将两个孩子抚养成人。今年1月,廖某因病去世。因廖某死亡后的抚恤金、埋葬费,以及办理廖某后事亲属所送礼金等继承问题,廖某金与邓某发生纠纷。5月9日,邓某向该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申请解决纠纷。

受理该案后,法律援助中心3名工作人员在基层司法所干警的协助下,先后两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阐明法、理、情,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一站式”维权,延伸低收入户援助触角。为贫困户开设绿色通道,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帮助贫困户快速获得法律援助。凡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在办理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时,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优先指派法律援助工作人员。

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

司法惠民温暖人心

今年以来,田林县司法局充分整合司法资源,顺利完成全县165个行政村的一村一法律顾问配置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县村级法律服顾问共为村(社区)及群众服务25000人次,其中解答村(社区)及群众法律咨询43场次近2000人次,审查合同近100份,出具法律意见书21份,共调解矛盾纠纷63件,调解成功60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5%。举办法治讲座或上法治课2场(次),开展法治宣传57场次,参加诉讼活动18次。

潞城瑶族乡旺吉村百站移民点是该县于1996年接收的移民安置点,周围有20多亩水田,乡政府修建一条“三面光”的水利设施为该处水田供水。2017年6月,承包方陈某在平整与该水利设施相邻的工业园区建设用地过程中,由于未采取保护措施,致使泥石滚落,毁坏该水利设施长达30多米,影响了百站移民点的水田供水。为此,移民点群众要求陈某作出赔偿并修复毁坏的水利设施。陈某认为,自己并没有造成百站移民点的农作物损坏,况且该片水田以种植甘蔗居多,极少种植水稻。因此,陈某不愿赔偿移民点群众的损失。双方遂产生纠纷。

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百站移民点群众纷纷赶到现场并与陈某发生争执,极大地影响了工业园区工程建设进度。

2017年7月,驻村法律顾问闻讯后,主动前往旺吉村了解情况。

驻村法律顾问初步了解情况后,立马安抚群众情绪,告知他们合法维权的途径,同时与潞城司法所、旺吉村委会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召集双方当事人前往纠纷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群众和施工方都不肯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驻村法律顾问没有气馁,继续向双方耐心解释纠纷所涉及的法律条款。

经过驻村法律顾问的多番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从而避免了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提升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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