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葉璇:法院喊你不能乘飛機、買房、度假!

女星叶璇:法院喊你不能乘飞机、买房、度假!

10月18日晚,一名微博用戶爆出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發給中國女演員葉璇的一份“限制消費令”,葉璇因為沒有履行生效法律判決,而被限制“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該網友的爆料,意在要求眾網友一起幫忙監督葉璇嚴格執行《限制消費令》。此事件一出,立即引發社會關注。

23日,記者前往上海徐匯法院,對該事件背後的執行工作進行了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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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微博揭“舊愛過往”

10月18日晚,新浪微博用戶“kitty-minmin”發出這樣一篇微博:

三年前,一位奮不顧身秀恩愛的女人,在微博上對我肆無忌憚的進行人身攻擊,為了彰顯自己,不惜置我於水火。我本孱弱,面對責難幾度絕望,加之經濟拮据,在她先發制人訴我侵犯名譽權之時連聘請律師的費用都只能東拼西湊。還好,我咬牙挺了過來,還好,正義沒有缺席。事實證明這位打著愛的旗號赴湯蹈火的女人連面對錯誤的勇氣都沒有,我只能讓法律告訴她什麼叫肆無忌憚的代價—請各位正義的朋友幫我監督葉璇女士嚴格履行。

配文是一份由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發出的限制消費令,其中載明案號為(2018)滬0104執3323號,被執行人是葉璇

“限制消費令”明確:因葉璇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將限制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女星叶璇:法院喊你不能乘飞机、买房、度假!

如不能乘坐飛機、臥鋪,不能住星級以上的酒店,不能購房產、不能出去旅遊度假等。如葉璇因生活必需而進行以下被禁止的消費活動,應向上海徐匯法院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法院查證屬實的,葉璇將被處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官司敗訴被判賠償近萬元

一石激起千層浪!當紅女星緣何被“限高”?網友“kitty-minmin”和葉璇之間又有什麼樣的糾葛?一切還得從2015年說起。

根據有關媒體此前的報道:

當時,葉璇和前男友“小默先生”打得火熱,多次在微博上大秀恩愛。然而就在兩人熱戀時,小默先生的舊愛,也就是爆出“限制消費令”的女主“kitty-minmin”即呂某突然現身,爆料他是個劈腿渣男,“護君心切”葉璇隨後屢次回擊,網絡上的種種口水戰,最終鬧到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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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當事人呂某就葉璇名譽權糾紛向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記者今天從上海徐匯法院獲悉,該案於2018年4月2日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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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某在微博上的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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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法院最終做出的判決結果主要是:

一、葉璇應立即停止對呂某名譽權的侵害,刪除其實名新浪微博中侵害呂某名譽權的微博文章及評論、回覆;


二、葉璇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呂某賠禮道歉(書面道歉內容需事先經本院審核);


三、葉璇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呂某2,000元;


四、葉璇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呂某律師費4,000元、差旅費3,643.50元。

葉璇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並於2018年8月1日審結,判決維持原判。

多次聯繫不予履行

然而,面對一紙判決,葉璇卻始終未按生效判決履行確定的義務。

無奈之下,今年9月10日,呂某向上海徐匯法院申請執行,要求被執行人葉璇立即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該案於當日立案。

記者今天獲悉,案件受理後,上海徐匯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葉璇訴訟期間確認的訴訟文書送達地址及戶籍地等地址送達執行通知、報告財產令、廉政監督卡、財產申報表、被執行人風險告知書,要求其於9月18日到庭履行義務,但其未到庭。

9月19日,法院對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執行期間,執行法官多次致電被執行人,均無人接聽。10月16日,執行法官查找到被執行人官方認證新浪微博所留聯繫工作電話,致電亦無人接聽,後通過12368訴訟服務平臺向其發送短信,責令被執行人於10月19日到庭履行義務,被執行人仍未到庭,也未聯繫法院或表達履行意願。

下一步,法院將繼續推進執行工作,並根據進展情況,依法採取相應執行措施。

作為公眾人物更應該遵守法律

自覺執行法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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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上海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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