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節 用人與授權

第十四節 用人與授權

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一、管理如果不談用人,哪就不叫管理。用人兩字裡面就多少有些不平等色彩——一個用,一個被用。當管理者意識到他是在用人的時候,他就會更清楚知道他作為管理者的作用和使命,以及其中所具有的挑戰性。

1)企業家,老闆要做大,關健就在於組織和建設團隊。

2)只有高層才知道人的能量和人對企業的關鍵性和致命性。

人是相當複雜的動物。有九型人格,心態也不一樣,氣質,生存模式,依賴獨立性都不一樣,所以,管人比管事難得多!就是這道理。如果專門講對人的認識估計都能寫本書,這裡不講了。

舉個例子:人在獨立與依賴性中,將人分為:強盜型,強者型,觀望,從眾型,趨炎附勢型。四型。從人的心態分為:生存型,發家型,發財型。反映了人所處的需求階段不一致!

權威分法:對人的分類:實幹,推進(風風火火),外交(擅溝通,欠實幹),智多星(創新點子多,但缺耐心),監督者(挑毛病,保守),完美者(易受挫),協調者(人緣好,組織性則差)凝聚者(領袖類與老大分庭抗禮)

二、用人標準存在的誤區:1)我看見過很多小廠在人才網上招高管時,要求的條件是必須是在大公司做過高層的,還具體要求懂一些啥?殊不知,這就是外行人提出的要求。大與小我在我發表在《定製家網》上哪篇文章上所講。大廠與小廠所處的階段都不一樣,資源條件,配套的人才梯隊都不一致。招進來一般也難適應。除非我這樣的老油條,如果只在大廠做過的,沒做過小廠的。就是難適應和匹配!用人應該是哪個階段用哪個階段的人,用人的原則是,適合企業實際情況。而不是標準越高越好。企業與人一樣,有四個生命週期:出生,成長,成熟,死亡!

2)、外行不能領導內行!這是用人最起碼之認識:用人行業誤區;我見過,很多老闆,自已非做工廠出身。估計想學其他行業先進理念和節約錢!做傢俱的請的顧問居然是造飛機的。做沙發的請的顧問是裕元做鞋子的退休高管,做軟體的請的生產副總居然做電器和冶煉的——全國做傢俱的廠相當的多……每個行業裡有每個行業的技術,管理方式和下面人的差異,用外行人管理掌握方向可以,但是要具體落地就是不靠譜!將做PPM的拿來做以CM為公差的產品相差十萬八千里!

3)用人還存在高能低配,和低能高配.兩種錯誤!一個上市公司總裁在南方說弄個總監做。一個只幹過採購,繪圖員的用來管幾百號人的工廠(第一種是浪費人力。這個危害不大。但這種情況不會持續久。因為人家找到事,就會跑了。我也同樣幹過這事。是因人家暫時處於低潮!捱過這段就跑了)。第二種,就是害老闆自已。原因是啥呢?因為哪個既不懂生管,也不懂木工,也不懂油漆的三不廠長人家工錢少呀。這是我親見的例子。能有啥好結果??重要崗位不能省錢。

三、用人標準是:1)專業的事,專業的人來做。適合管哪個模塊,才管哪個模塊。用人所長,容人避人所短!

2)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德才兼備,優先用;有德無才,培養用;有才無德,限制用;無德無才,不能用。

3)賢者居上,智者居則,能者居中,庸者居下。我屬於智者!所以,做了多年的高參!

1、我總結的三不老闆,不放心,不放手,不放權。在民企是通病!它是有原因的,很多民企老闆因為非專業出身。經常被下面的忽悠,導致虧過錢!所以,造成了他們這樣!這又回到學習問題上了。

2、我所見的不授權的結果:不授權的老闆永難做大,不授權的管理非常累!不會授權的組織永遠效率低!層層審批!我見過一次退貨要批三個月的都有!具體表現就是上面忙死,下面閒死!

3、我對授權重要性之體會:我在全友每天至少二三十件事,在哪裡,我明白了授權給下屬,分工之重要性!

每天師付安排事時間。少則半小時,多則一兩個小時。我轉身來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叫文員通知所有主管,經理到我這裡來接受任務。所以,我能在全友活下去!最深之感受!我轉身來就叫文員把上面任務安排下去。一到我身邊來,各自接到任務自已安排幹!啥時候交結果,交作業就行了!

4、授權的方式:1)剛入職時的任命書!要授人權,財權!承擔相應責任!

2)工作授權採用會議安排工作,第二天,交工作報告方式;

3)用每日工作計劃表形式分配工作。要求交報告。

4)在項目管理中,一次性授人,財權。承擔啥樣責任!

5)安排工作,用口頭安排方式。

6)用程序文件,規章制度規定,哪一級的簽名批准有效!

5、授權的前提是:能力與權力匹配,不濫用!有監督機制!所以,工廠要有檢查,稽核制度!

6、不會授權情況:我見過老闆授權私下給當事人一個人授權,這是錯誤方式。授權應該在公開場合。否則,也沒有實際用處。

7、權責利要一致,相稱!很多老闆授權時,僅給責,不放人,財權!結果,可想而知!無人權,安排給下屬的事,沒人聽,沒人動!沒財權,相關材料,請購,只能等,拖。我見過,一個主管申請買掃帚,筆,打印紙,需要老闆簽字。結果,老闆不在。一直拖著不打掃清潔,不做事的,都有!

8、不授權:再能幹的職業經理,再好的方法,再好的計劃。也無法落地!活不下去的比比皆是。沒人權招人,沒財權買試驗設備和檢驗工具。沒人權要人。但對職業經理自身要求也是不能越權,專權,濫用權!通過檢查機制來解決。

9、如果授權後,出現投訴,異常。這時,就需要收權動作!或者分權行動!

本節總結:用人有原則,用對人,用合適的人,用匹配的人是門藝術。也考驗老闆相人之能力和經驗及知識。授權:更是門高難的管理藝術和技術活!需要不斷學習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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