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也賣P2P產品,才5%的收益卻要用戶承擔風險!

導語:P2P網貸平臺和銀行,在大眾的心目中,一個代表著高風險,一個意味著安全。但你可別以為,只要是在銀行買的理財產品就是穩妥的,要知道,現在已經有銀行悄悄賣起了P2P產品。

近日,泊頭農信社直銷銀行平臺多盈財富宣佈業務退出,官方宣佈的退出原因是政策叫停。在平臺提供的產品項目中,泊頭農信社是多盈財富直銷銀行投融資平臺的合法運營主體,為其註冊用戶提供融資信息見證及居間撮合等服務。

但提供項目見證、居間撮合服務的直銷銀行,卻不止泊頭農信社一家。

據不完全梳理,提供這種“P2P”產品的直銷銀行還有甘肅銀行、寧波銀行、江西銀行、廊坊銀行、晉商銀行、齊魯銀行。

銀行也賣P2P產品,才5%的收益卻要用戶承擔風險!

經過深入研究對比,我們發現奇妙之處:

首先是產品收益率低得出奇,年化收益率只有5%左右,大幅低於普通網貸平臺的收益率,只有後者的一半;

其次,直銷銀行並不承擔風險,據披露其僅提供居間服務,不對本金和利息負責。


那麼,如此低的收益率,是如何與市面上眾多高息網貸產品競爭的?不僅成功融來大額資金,而且還在多家銀行成功複製?

銀行也賣P2P產品,才5%的收益卻要用戶承擔風險!


對比普通網貸,直銷銀行的“P2P”顯得與眾不同。

從流動性來看:大部分網貸機構產品支持通過以債權轉讓方式提前退出,但是大部分直銷銀行的“P2P”產品不支持提前退出,僅有部分直銷銀行的“P2P”產品也能夠進行轉讓

例如甘肅銀行直銷銀行、寧波銀行直銷銀行、晉商銀行直銷銀行支持轉讓。江西銀行直銷銀行的相關產品則可以提前到期,項目允許融資人提前還款,提前還款後投資人可提前獲得本息。

由此看來,流動性指標上,普通網貸平臺更佔優勢。

銀行也賣P2P產品,才5%的收益卻要用戶承擔風險!


從收益性來說:根據網貸之家的數據,今年以來,網貸行業的綜合收益率在9%~10%。而多數直銷銀行“P2P”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在5%左右。顯而易見,收益性指標上,普通網貸平臺更佔優勢。

從風險性來看:兩者都是點對點的網貸產品,那麼風險誰來承擔?提供“P2P”產品的直銷銀行均表示,直銷銀行作為見證機構,不對融資本息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對於一般網貸機構來說,引入第三方擔保等方式對出借人進行保障是監管鼓勵的方向。所以,風險性指標上,兩者沒有本質的不同,但會根據具體項目的第三方擔保或保險措施而不同。

銀行也賣P2P產品,才5%的收益卻要用戶承擔風險!


在風險雷同的情況下,直銷銀行的收益要低很多,那麼這樣的產品是如何賣出去的?風險與收益的悖論該如何解釋?

蝶叔認為,一些P2P平臺之所以將自己的理財產品放在直銷銀行賣,顯然是因為銀行給人的感覺要比P2P平臺靠譜,而且多一個渠道能吸引到更多的資金。

銀行也賣P2P產品,才5%的收益卻要用戶承擔風險!


然而,直銷銀行本質上也是銀行,有售賣P2P產品的資格嗎?

有分析認為,從監管的角度看,商業銀行渠道一般只能代銷持牌金融機構的金融產品,而網貸平臺雖然也受銀監會監管,且需要滿足一系列合規門檻,畢竟還不算持牌機構。究竟能否通過銀行渠道銷售網貸產品以突破網貸限額,還需要銀監會或地方金融局等監管機構予以明確表態。

所以,直銷銀行售賣P2P理財產品沒有明確的法律支持,但也沒有規定說不可以賣,等於是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而即便銀行代銷網貸產品合規,也不等於代銷不合規的網貸產品本身也合規,需要監管進行明確表態。

正因如此,在銀行購買P2P,非但不會減少風險,反而有額外的壞處。這些產品協議的風險提示中,往往會表示不對產品本金及利息作出任何承諾或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這就意味著,

直銷銀行只充當一個渠道,對資金募集、貸款發放、資金運作及產品盈利與否等不負任何責任。如果投資者買了這種產品之後出現虧損、平臺倒閉或跑路等情況,風險就要自己承擔了。

比安全,肯定比不過銀行理財,比收益,又比不過P2P平臺。這樣一比較,不難發現,買銀行代銷的P2P,簡直是兩邊不討好。

銀行也賣P2P產品,才5%的收益卻要用戶承擔風險!



銀行也賣P2P產品,才5%的收益卻要用戶承擔風險!

最後,對於泊頭農信社稱因政策叫停原因退出直銷銀行業務,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

“對於已經涉足P2P業務的銀行而言,由於可以在銀行自身的業務範圍內實現P2P的功能,所以也不需要額外的政策許可,不存在產品模式的合規之說。不過在實踐中,很多銀行的P2P平臺,都是打著直銷銀行的幌子,背後由第三方平臺具體負責運營,運營主體缺乏P2P業務資質,存在一定的合規瑕疵,這可能是相關平臺被政策叫停的重要原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