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女明星,大家會想到什麼?
大概是光彩照人、衣食無憂。畢竟,良好的形象是她們開展演藝事業的基礎。
可是最近有一位女明星,卻被法院強制限制消費,不能旅遊、住酒店、坐高鐵,買房買車和理財都會受到限制——這位女明星便是,葉璇。
這個名字大家應該不陌生,《天下第一》裡的海棠小姐姐當年可是蝶叔心目中的女神NO1啊,令人神往~~~
所以,風光無限又不差錢的女明星,怎麼就無端端成了老賴呢?
事情還得從3年前說起。
當年葉璇談了個對象叫“小默先生”,這段戀情真是轟轟烈烈,葉璇不僅高調秀恩愛,還在採訪中稱“小默先生”的前女友呂某人品不好,引起網友熱議。
此後,“小默先生”的前女友呂某發佈了《珍愛生命、遠離渣男》的文章,曝光“小默先生”劈腿一事。沒想到此舉卻惹怒了正在熱戀中的葉璇,她以愛之名,為男友“小默先生”出頭,隨後以誹謗造謠將呂某告上法庭,並在微博發佈了許多引導性和攻擊性的語言。
結果葉璇敗訴,法院判葉璇名譽權敗訴,並且要立即在微博上停止對呂敏的一系列言語攻擊,最後更是需要向呂敏支付相關的賠償費用。
吃瓜群眾到這兒本來就散了,但是最近“新瓜”又來了:
8月6日判決書就生效了,而葉璇這邊卻遲遲不履行法律義務,也沒有刪除那些誹謗呂某的微博和評論,更沒有書面道歉。
對此,10月18日晚呂某再次微博發佈長文,表示到現在未履行法院判決,並附上法院對葉璇的限制消費令,希望大家對葉璇的消費進行監督。
從法院發出的《消費限制令》上顯示,葉璇將不可以乘坐飛機、不能住星級以上的酒店、不能購房產、不能出去旅遊度假、不能購買奢侈品等限制。如果其沒有如果依法履行,還將會受到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更是會追求刑事責任。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會被法院判《消費限制令》呢?
《消費限制令》是最高法院擬出臺一項司法解釋,對拒不執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老賴",將採取嚴厲措施。
雖然葉璇是明星,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從《消費限制令》上來看,葉璇這段時間可是一直在“違法”的。
據悉,早在今年的9月10日,葉璇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單,成為了著名的“老賴”。
蝶叔經過官網信息查詢,發現確有其事。
又根據“小默先生”前女友呂某微博得知,葉璇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所以根據規定葉璇才會被消費限制。
在這個信用值千金的時代,葉璇“頂風作案”,自然嚐到了失信帶來的惡果。
說起“失信”這件事,國家在打擊“老賴”、建立信用社會的路上,最近有了新動作:百行徵信有限公司預計今年年底可向市場提供個人徵信服務,首批P2P網貸機構借款人惡意逃廢債名單已經納入徵信系統。
來自央行的數據顯示,截至目前,百行徵信已經與241家機構簽署了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協議,涵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P2P)、網絡小額貸款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民營銀行、助貸機構、金融科技公司等,並於10月12日與部分機構正式開始系統接入測試工作。
也就是說,無論你是誰,你在哪,你要去何處,你在所有金融平臺的的信用狀況,都將被信聯記錄。這張信用大網,將每一位國人都納入其中,“老賴”將無所遁形。
一旦失信,寸步難行。
在可預見的未來,我們曾經看不見、摸不著的“信用”,正成為我們最大的財富。可以說,個人徵信,就是我們的經濟身份證,請珍惜自己的隱形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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