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印發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實施方案

广西印发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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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廣西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辦發〔2018〕122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西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8年9月21日

廣西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精神,推進健康廣西建設,推動醫療與互聯網深度融合,提升全區醫療衛生現代化管理水平,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健康需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體系

(一)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

1.推動醫療機構大力提升醫院管理水平,應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後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到2020年,全區三級甲等醫院全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

允許依託醫療機構發展互聯網醫院。醫療機構可以使用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在實體醫院基礎上,運用互聯網技術提供安全適宜的醫療服務,允許註冊或者備案的執業醫師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複診,允許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後,在線開具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處方。

支持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搭建互聯網信息平臺,開展遠程醫療、健康諮詢、健康管理服務。(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2.加快實現醫療聯合體(以下簡稱醫聯體)內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業務高效協同,便捷開展預約診療、雙向轉診、遠程醫療等服務,鼓勵醫聯體內上級醫療機構藉助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面向基層提供遠程會診、遠程心電診斷、遠程影像診斷等服務,促進醫聯體內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實時查閱、互認共享,推進“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推動構建有序的分級診療格局。

實施縣鄉醫療一體化服務提升工程,依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縣域影像、心電、病理、檢驗等醫學檢驗中心和遠程醫療中心,逐步實現預約診療、雙向轉診、遠程醫療等服務功能,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向基層下沉,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到2020年,全區基本實現遠程醫療服務縣鄉全覆蓋,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延伸到村。

建設廣西遠程醫療自治區級監管平臺,引導和規範遠程會診、遠程心電診斷、遠程影像診斷等服務。(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二)發展“互聯網+”公共衛生服務。

1.推動涵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的統籌管理、在線查詢和規範使用。加強醫療機構與公共衛生機構的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加強對老年慢性病、兒童預防接種、孕產婦健康監測、嚴重精神障礙分類干預的在線管理,及時推送疫苗接種預約、兒童健康管理服務內容流程等便民服務信息。利用新媒體等手段,向公眾提供傳染病流行預警、傳染病防控知識和營養健康等信息。(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

2.充分利用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膳食消費、環境因素、流行病學因素、蟲媒監測等數據,開展大數據分析。加強對各種傳染病、慢性病、腫瘤、心腦血管等疾病的智能監測和精準預測,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

(三)優化“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1.建設廣西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智能化信息平臺。依託信息平臺加強居民醫療健康信息管理,實現居民醫療健康信息一人一檔、連續記錄、動態更新、共享共用,完善居民健康檔案信息,提升覆蓋全生命週期的醫療健康信息服務能力。加強醫聯體內上級醫院對基層的技術支持,依託信息平臺推行線上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提高家庭醫生團隊服務能力,提升簽約服務質量和效率,增強群眾對家庭醫生的信任度。(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2.開展家庭醫生網上籤約服務,鼓勵網上籤約醫師、藥師、護師為簽約居民在線提供健康諮詢、預約轉診、慢性病隨訪、健康管理、延伸處方等服務,推進家庭醫生服務模式轉變,改善群眾簽約服務感受。(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

(四)發展“互聯網+”藥品供應保障服務。

1.推廣處方流轉平臺,發展藥品配送中心,支持醫院、藥品生產企業、藥品流通企業、藥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共同參與處方流轉、藥品物流配送。推廣智慧藥房,鼓勵醫院處方外配、信息共享,改造傳統藥品保障流程,為患者提供“一站式”藥事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建設和運營藥事服務平臺,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居民提供審方、合理用藥諮詢和精簡處方等社會化藥事服務。(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

2.依託自治區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立短缺藥品多源信息採集和業務協同應用平臺,提升基本藥物目錄、鼓勵仿製的藥品目錄的遴選等能力。推進醫療機構藥品信息與自治區全民健康信息平臺的互聯互通,促進藥品信息的便民惠民應用。(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工業和信息化委、食品藥品監管局)

(五)推進“互聯網+”醫療保障結算服務。

1.加快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對接整合,實現醫療保障數據與相關部門數據聯通共享。逐步拓展在線支付功能,藉助第三方支付服務,實現快捷支付。探索建立衛生健康行業統一醫療保障結算平臺,統一對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不能直接對接社保結算的醫療機構,實現統一結算、統一監管。積極推進醫療保障結算“一站式”服務改革工作,探索“互聯網+”網上申報醫療保險經辦業務,逐步實現業務經辦“零跑腿”,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推進“互聯網+”門診特殊慢性病評審,為參保人員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

2.繼續擴大聯網定點醫療機構範圍,逐步將更多基層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確保每個縣(市、區)至少有2家以上跨省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將異地就醫需求人員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跨省異地直接結算範圍。進一步做好外出務工人員和廣大“雙創”人員跨省異地住院費用直接結算。(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3.大力推行醫保智能審核和實時監控,應用醫療服務智能監控系統,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將臨床路徑、合理用藥、支付政策等規則嵌入醫院信息系統,建立醫保智能審核動態調整監控機制,嚴格醫療行為和費用監管。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並逐步將異地就醫費用、離休醫療費用納入監控系統。(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六)發展“互聯網+”醫學教育和科普服務。

1.鼓勵建立醫療健康教育培訓雲平臺,鼓勵區內高等醫學院校開展醫學在線開放課程建設,為醫務工作者和在校醫學生提供多樣化的醫學在線課程和醫學教育。構建網絡化、數字化、個性化、終身化的醫學教育培訓體系,建立學員個人賬號和學時累計制度,健全完善學時管理制度,鼓勵醫療工作者開展疑難雜症及重大疾病病例探討交流,提升業務素質。(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實施“繼續醫學教育+適宜技術推廣”行動,圍繞健康扶貧需求,重點針對基層和貧困地區,通過遠程教育手段,推廣普及實用型適宜技術。鼓勵繼續教育基地發揮示範效應,引導施教機構積極投身繼續醫學教育事業,為全區各級各類醫學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繼續教育服務。鼓勵各類施教機構開放共享醫學教育培訓資源,為構建惠及全民的終身教育體系增添強大力量。(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3.建立網絡科普平臺,利用互聯網提供健康科普知識精準教育,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養。(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自治區科協)

(七)加強“互聯網+”衛生健康監督執法。

規範衛生健康監督信息化建設,以需求為導向,以應用和服務為重點,提高信息採集、數據分析、行政許可、監督執法、投訴舉報、網絡培訓、在線監測、公眾服務等業務應用信息化水平。配置手持移動執法終端,推廣信息化監督執法模式,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建立完善信息交換、發佈渠道,推動相關業務系統信息共享及業務協同,促進衛生健康監督執法與行政審批、機構校驗等工作聯動。(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

(八)發展“互聯網+”人工智能應用服務。

1.在醫療設備製造行業,建設一批智能製造試點示範企業,推廣醫療健康智能裝備。研發基於人工智能的臨床診療決策支持系統,開展智能醫學影像識別、病理分型和多學科會診以及多種醫療健康場景下的智能語音技術應用,提高醫療服務效率。支持中醫辨證論治智能輔助系統應用,提升基層中醫診療服務能力。開展基於人工智能技術、醫療健康智能設備的移動醫療示範,實現個人健康實時監測與評估、疾病預警、慢性病篩查和主動干預。(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衛生計生委)

2.加強臨床、科研數據整合共享和應用。支持醫療資源、醫保服務、終端管控、健康管理、人力資源、財務管理、數據集成等醫療醫保健康綜合服務平臺研發與應用,支持智能健康產品創新和應用,支持利用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實現個性化健康管理服務,支持研發應用基於移動互聯網的便攜式體檢、緊急呼叫監控等設備,支持生物三維打印技術等方向的技術開發。

順應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趨勢。加強“互聯網+醫療健康”研究領域科技創新基地、平臺建設,在科技項目、科研成果產業化、研究開發人才培養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提升醫療健康設備的數字化、智能化製造水平,促進產業轉型升級。(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衛生計生委)

二、建立健全“互聯網+醫療健康”支撐體系

(九)推進醫療健康信息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

1.擴建廣西健康雲平臺,加快推進統一權威、互聯互通的廣西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自治區統籌制定標準規範和評估體系,強化安全保障,實現信息資源集約化、扁平化,夯實廣西健康雲基礎。對接聯通國家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暢通部門、區域、行業之間數據共享通道,強化區域大數據應用,創新便民惠民服務和業務協同服務,實現健康廣西和“數字廣西”全面融通。(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公安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

2.加快建設基礎資源信息數據庫。建設全民健康信息採集共享子平臺,實現基層醫療信息的智能化和自動化採集。匯聚各級各類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數據,形成以全員人口庫、電子健康檔案庫、電子病歷庫等為核心的基礎數據庫。全區各地要按照自治區統一規劃建設和規範指引,升級、改造和整合已有醫療衛生業務信息系統,逐步規範接入自治區全民健康信息平臺。

大力提升醫療機構信息化應用水平,二級以上醫院要健全醫院信息平臺功能,整合院內各類系統資源,提升醫院管理效率。三級醫院要在2020年前實現院內醫療服務信息互通共享,有條件的醫院要儘快實現。(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

3.健全基於互聯網、大數據技術的分級診療信息系統,推動各級各類醫院逐步實現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檢驗檢查結果的共享,以及在不同層級醫療衛生機構間的授權使用。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軟硬件建設。(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十)健全“互聯網+醫療健康”標準體系。

1.健全統一規範的醫療健康數據資源目錄與標準體系。加強“互聯網+醫療健康”標準的規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醫療服務、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信息共享基礎標準,全面推開病案首頁書寫規範、疾病分類與代碼、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醫學名詞術語“四統一”。(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

2.按照國家制定的省統籌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應用功能指引、數據標準的具體要求,依據行業統一的互聯互通標準和業務技術規範,加快頂層設計,加強規範指引,推動自治區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實現核心數據統一採集、標準統一使用、接口統一制定、關鍵應用統一整合、門戶統一集成、資源統一管理、安全統一規劃等“七個統一”。(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

3.在國家現有衛生標準規範體系框架的基礎上,與中國醫學科學院基礎醫學研究所聯合制定符合廣西實際的衛生計生標準規範體系,規範醫療健康信息的採集、共享、安全管理。進一步建立標準評估體系,實現標準規範的統一管理、發佈和更新,為數據交換、業務協同、信息共享、決策支持提供支撐。(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自治區黨委網信辦,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

(十一)推動“互聯網+”醫療服務流程優化再造。

1.大力發展基於信息技術的醫療服務流程優化再造,改善醫療服務,加快實現網上預約掛號、預約分診、移動支付、診間結算、藥品物流配送、檢查檢驗報告推送等信息化惠民便民服務。到2020年,二級以上醫院普遍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能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可以開展移動護理、生命體徵在線監測、智能醫學影像識別、家庭監測等服務。(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

2.支持醫學檢驗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聯合互聯網企業,發展疾病預防、檢驗檢測等醫療健康服務。推進院前急救車載監護系統與區域或醫院信息平臺連接,做好患者信息規範共享、遠程急救指導和院內急救準備等工作,提高急救效能。推廣“智慧中藥房”,提高中藥飲片、成方製劑等藥事服務水平。(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工業和信息化委、中醫藥管理局)

(十二)提升醫療機構基礎設施保障能力。

1.大力實施區域中心醫院醫療檢測設備配置保障工程,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提升“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保障水平,加快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行動計劃,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提高基層醫療衛生體系服務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2.加快推進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硬件環境及網絡環境建設,升級已建成的衛生計生業務專網,以互聯網、虛擬專用網(VPN)、廣電網等為補充,打通“最後一公里”,實現所有縣級以上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網絡全覆蓋,為基層醫療服務信息系統提供安全、穩定的網絡保障。支持開展面向基層的遠程醫療服務應用,從“村村通”到“戶戶用”,實現多終端連線雲上家庭醫生,促進優質醫療向基層下沉。完善移動寬帶網絡覆蓋,支撐開展急救車載遠程診療。(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衛生計生委)

(十三)加快完善相關配套政策。

1.健全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對基於互聯網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屬基本醫療服務的,按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執行,並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對競爭較充分、個性化需求較強的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責任單位:自治區物價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

2.完善醫師多點執業政策,鼓勵執業醫師開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

3.加快“互聯網+醫療健康”人才培養。鼓勵高等院校成立專門院系,開設相關專業,健全相關學科建設,多層次大力培養“互聯網+醫療健康”等複合型人才和科研團隊,大力引進“互聯網+醫療健康”專門人才。(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衛生計生委)

4.強化信息應用系統審查備案機制。對已建成和正在新建的醫療健康信息應用系統進行審查備案,進一步清理不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標準建設、需要二次錄入進行數據採集、無法提供數據互聯互通共享和信息安全保障的信息應用系統,以及與業務流程長期脫節、功能可由其他系統替代、使用範圍小、頻度低的“殭屍”信息應用系統。對以上清理出的信息應用系統,自治區財政不再支持建設和提供運行維護資金。(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三、加強行業監管和安全保障

(十四)健全醫療質量監管機制。

1.規範互聯網診療行為的管理,明確監管底線,健全相關機構准入標準,最大限度減少准入限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確保醫療健康服務質量和安全。推進網絡可信體系建設,依託全國統一標識的醫療衛生人員和醫療衛生機構可信醫學數字身份、電子實名認證、數據訪問控制信息系統,創新監管機制,提升監管能力。建立醫療責任分擔機制,推行在線知情同意告知,防範和化解醫療風險。(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自治區黨委網信辦,自治區公安廳)

2.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平臺等第三方機構應當確保提供服務人員的資質符合有關規定要求,並對所提供的服務承擔責任。“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產生的數據應當全程留痕,可查詢、可追溯,滿足行業監管需求。(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公安廳)

(十五)保障數據信息安全。

1.貫徹執行國家健康醫療大數據確權、開放、流通、交易和產權保護的法規。嚴格執行信息安全和健康醫療數據保密規定,建立完善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制度,嚴格管理患者信息、用戶資料、基因數據等,對非法買賣、洩露信息行為依法依規予以懲處。(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自治區黨委網信辦,自治區公安廳、通信管理局)

2.加強醫療衛生機構、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平臺、智能醫療設備以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數據應用服務的信息防護,定期開展信息安全隱患排查、監測和預警。患者信息等敏感數據應當存儲在境內,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估。(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自治區黨委網信辦,自治區公安廳、通信管理局)

全區各地要將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作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加強統籌協調,加大對信息化基礎設施、醫院信息化建設、人才培養等投入,形成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的長效保障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要積極培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典型,總結推廣經驗,大力宣傳“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及成效,提高群眾知曉度和參與度,營造“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和社會氛圍。

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任務分工,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重要情況及時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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