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來了,綏芬河發出升掛國旗通知,激發市民愛國熱情

9月29日,綏芬河市委宣傳部發布通知,要求各黨委(工委)、各有關單位,在國慶節期間升掛國旗。

國慶節來了,綏芬河發出升掛國旗通知,激發市民愛國熱情

通知說,國慶節即將到來,為激發全市廣大幹部群眾的愛國熱情,營造隆重、熱烈、祥和的節日氛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有關規定,現將國慶節期間(10月1日—10月8日)升掛國旗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據《國旗法》第七條規定,國慶節期間,全市獨立辦公的各黨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駐綏的中省直單位應當升掛國旗。

二、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通知臨街商戶、餐飲企業在門前升掛國旗;工信委、兩新工委負責所屬企業升掛國旗;兩鎮負責所轄社區、村屯升掛國旗。

三、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居民在門前升掛國旗。

四、按照《國旗法》的要求,做好國旗升掛工作。臨街商戶、居民統一升掛長144cm,高96cm(4號)的國旗,其他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國旗規格自行選擇,但要符合《國旗法》規定的標準規格。要做好升掛期間的維護工作,對被風吹卷、吹歪、吹掉的國旗要及時調整擺正。不得升掛破損、汙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

五、相關部門節日期間將對各機關、企事業單位、主要商服街道等國旗升掛情況進行檢查,對落實不好的單位及時督促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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