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遺失怎麼辦?補辦需要的手續?

補辦房屋產權證由原來產權證的發放機關來負責辦理。具體的補辦手續為:

(1)由房屋的產權人來寫一份申請書,寫明自己產權證丟失的原因、經過、丟失的時間、地點等相關內容,產權人要簽字蓋章,並由產權人的單位蓋章(產權人若無單位,由產權人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街道辦簽字蓋章)。

(2)產權人要帶著已經簽字蓋章之後的申請書來到各區縣的房地局原來產權證的發放機關來辦理相關具體事宜。由原來發證機關來開介紹信,在當地的報刊上刊來登遺失聲明(可以在網上搜索【登報通】,在登報通裡面根據需要選擇相應的報紙刊登需要登報的內容)。

(3)聲明已經見報之後,產權人要帶著刊登了聲明的報紙、遺失人(也就是產權人)所書寫的具結(其中內容包括:a.遺失的證件找到後要交回;b.因遺失證件而產生的後果自負)、本人身份證、戶口雹圖章,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原發證機關領取產權證。

房產證遺失怎麼辦?補辦需要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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