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聯合發文:2020年農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醫保

近日,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印發了《關於印發的通知》(醫保發〔2018〕18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確保到2020年,農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保障範圍,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受益水平明顯提高。

《通知》提出了醫療保障扶貧的六大目標:

一是實現農村貧困人口制度全覆蓋,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覆蓋率均達到100%。

二是全面落實基本醫保待遇政策,整體提升保障水平,逐步均衡城鄉差距。

三是加大大病保險傾斜力度,對農村貧困人口降低起付線50%、提高支付比例5個百分點、逐步提高並取消封頂線。

四是進一步增強醫療救助託底保障能力,確保年度救助限額內農村貧困人口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救助比例不低於70%,對特殊困難的進一步加大傾斜救助力度。

五是使用適宜技術,促進定點醫療機構嚴格控制醫療服務成本,減輕農村貧困人口目錄外個人費用負擔。

六是不斷優化醫療保障經辦管理服務,全面推進貧困人口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為全面落實上述目標,《通知》從貫穿醫保參保繳費、待遇支付、保障標準、管理服務、就醫結算等全過程,提出了5個方面具體措施:

一是完善可持續籌資政策,加大醫療救助財政投入,落實分類資助農村貧困人口參保繳費政策,實現貧困人口應保盡保。

二是實施綜合保障措施,全面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整合,增加大病保險籌資並鞏固完善傾斜力度,完善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貧困人口進一步加大救助力度,提高貧困人口待遇水平。

三是全面執行國家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康復項目管理要求,將國家醫保目錄談判准入藥品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將符合規定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對按規定轉診的貧困患者,省域內就醫結算執行所在統籌地區同等支付政策。

四是全面推進貧困人口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實現市(地)域範圍內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優先做好異地安置、異地轉診和外出就業創業人員異地就醫備案和結算工作。

五是加強醫療服務管理,完善支付方式改革,提供使用適宜的基本醫療服務,切實降低貧困人口醫療費用總體負擔;完善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管理,全面開展醫保智能監控,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

為確保各項扶貧措施全面落地,《通知》明確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一把手負總責的領導責任制,盡銳出戰、狠抓落實。深入開展醫保扶貧作風專項治理,既要狠抓各項扶貧政策的貫徹落實,也要防範和及時糾正不切實際過高承諾、過度保障、不可持續的問題,堅持基本標準,貫徹精準方略,堅持嚴格管理,確保扶貧任務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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