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他娶了一個姑娘。他沒有求過婚,沒有買過鑽戒,沒有說過一句像樣的情話。迄今為止,他手上還帶著一分錢一個的戒指。幾年前,他在青島,那是他辭掉工作以後,天天呆在家裡,沒有工作,他寫故事,養不活自己。他想做點賺錢的事兒,哪怕是小事兒。他跟她說,我從網上進一批首飾,擺地攤吧。她問,你喜歡嗎?他說,喜歡。於是他花了200多塊錢從網上進了一批貨,當時很興奮,他覺得擺攤是一件很酷的事兒。貨到了以後,他裝進一個揹包裡,晚上到了書城附近的路,他突然覺得很難為情,他質問自己怎麼就混到了擺地攤?同學們都在寫字樓裡上班,而他,居然擺地攤?那一瞬間,他自尊心爆棚,放棄了。於是家裡,存了一大堆首飾掛件,其中包含1塊錢100個的戒指。她問他,怎麼突然又不擺地攤了?他說,很丟人。她問,哪裡丟人了?他說,那條路,那麼熟悉,低頭不見抬頭見,很多都是你的同事,我覺得會讓你很沒面子。她說,你做你的,開心就好,幹嘛那麼在乎別人的看法。後來有一回他們在逍遙二路的一棵大樹下喝酒,他喝的有點多,他說,對不起,我很沒用,我都掙不到錢,我連自己的都養活不了。她說,你很厲害啊,你那麼會寫文章,我就寫不了。他說,你真傻。她說,你好好寫啊,大不了我養你。他說,丟不丟人,大男人要讓自己喜歡的人養著。她說,戀愛有什麼丟人啊,本來就不分彼此,戀愛就要有戀愛的樣子,不拋棄不放棄。那時候,有一部電視劇很火,叫《士兵突擊》,裡面有這麼一句臺詞,那句臺詞還是他以前上班的時候,他們部門的口號:不拋棄不放棄。那時候,他跟她還在同一個部門,做銷售,每天要打至少100個電話以上,他幾乎沒有業績,她會用自己的座機給他打內線說,你再堅持一下,可能打99個電話都沒有用,第100個就出單了。那是枯燥的職場生涯裡唯一的動力,因為她總是笑著跟他說話。他說,我怕我拖你後腿,讓你丟人。她笑著說,我現在膚白貌美,就差大長腿了,你拖吧,最好拖的很長很長。她所有的好脾氣大概都給了他,她每天忙到要死,加班到很晚,明明很疲憊,回家還要很開心的跟他聊天,她怕讓他知道她很累,那時候,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做飯做飯做飯。有一段時間,他們在臨沂,她在上班,他在家無業。房子租在他們公司附近,她每天中午都要叫他一起去她們公司樓下吃飯,她怕他自己一個人在家隨便就對付一頓了。她們公司的大多數人都知道,他無業,他自己都覺得很尷尬,但是她還是很開心的跟她們公司每一個新來的員工介紹:這是我男朋友。那時候她是公司的部門經理,他都不知道她哪來的那一股自豪勁,有一個無業遊民的男朋友是一件很開心的事兒嗎?那個時候,他們沒錢,在人民廣場附近的米線店,最多就是加一個雞腿,每一次都是給她點一個,因為她愛吃,他喜歡她開心的樣子。有時候,為了省個坐車的錢,他們會從人民廣場走到鐵路小區,大概兩公里的樣子。她說,我想看看夜景。一路上他就跟她絮叨很多很多的事兒,累了,就坐在路邊。有時候,他在家東西寫累了,就會從小區的門口買點好吃的零食,然後去她公司樓下,給她打電話,她就問,幹什麼?他說,你下樓。她下樓,看著他領著一大包零食,就開開心心的跑過來,然後,他遞給她零食,抱抱她,他說,回去上班吧。她拎著零食開心的走進寫字樓,他看著她的背影消失,然後回家。他不知道怎麼表達:我想你了。他總是喜歡買一些好吃的,然後去找她,看一眼,就很開心。2他們坐25個小時的火車,輾轉兩次,去她老家辦婚禮,在包頭火車站,她問他,你確定要娶我嗎?我脾氣不好,任性,刁蠻。他笑著說,我被你欺負習慣了。她問,那你有一天,會不會受不了我的脾氣,離開我。他說,會。她著急的說,你看,你根本不愛我,連這點考驗都過不去。他說,等我說完,我會離開,找一個安靜的地方,生一會兒悶氣,然後在樓下買剛出爐的棗糕,蔓越莓餅乾,綠豆糕,你吃甜食的樣子很可愛,你一笑,我就原諒你了。她說,你對我這麼好,我會驕傲的。他說,是你先讓我驕傲的。……沒有一帆風順的婚姻,每一份戀愛都是吵吵鬧鬧,如果有一天絕望先來,你要多看一眼對方信任的眼神。人生太長,哪能輕易看懂,如果有一場吵鬧必須要一個人低頭,那麼讓我先來吧,我頭上沒有王冠。無論生活給了我多少刁難,我還是很喜歡你,像甜辣果醬配炸雞,像草莓切片配奶昔,像冬瓜排骨湯放了枸杞,像麻辣燙加了麻油幾滴,像紫菜蛋花配籠包一屜,像柚子茶混合了兩勺蜂蜜,像翻滾的小龍蝦鍋裡多放扎啤,像土豆燒肉飯多了咖喱,像你擁抱我躲過有雷的雨季,像我牽著你的手再走春風十里。這生活真殘酷,但你足夠可愛。我們不會被輕易打敗,因為戀愛的人心裡會源源不斷的生成:愛、勇氣和希望。所以,不想和你談人生,只想和你談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