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身價20億富豪含冤入獄,平反後說了1句話,捐了1個億

提起冤假錯案,大家肯定能想到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佘祥林案,這些案件都是平民百姓因為公檢法部門當年的翫忽職守,濫用公權導致受害人或被執行槍決,或被判死緩,但最終因為兇手落入法網或被害人神奇出現才得以平冤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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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司法不公的現象除了發生在老百姓身上,也有可能發生在億萬富翁身上,即使你能花費千萬邀請國內最厲害的律師團隊為你辯護,但仍免不了牢獄之災,真的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2006年福布斯大陸富豪榜上,京津冀地區大型商超物美集團董事長張文中的個人財富身價已經達到20億元,排名第152位。要知道,這一年互聯網才剛剛開始進入中國家庭,馬雲的支付寶業務還在探索之中,劉強東的多媒體連鎖店還是以線下銷售為主。換句話說,張文中在當年的中國零售業版圖中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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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出生的張文中不是一位暴發戶,他可是貨真價實的高學歷富豪——他是南開大學79級大學生,1987年又獲得了南開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畢業後被分配到很多人羨慕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工作期間他又通過自己的不懈努力獲得了中科院系統科學研究所博士學位。這些在常人看來已經到了學術生涯登峰造極的地步了,但求知如渴張文中,1990年又遠赴美國斯坦福大學繼續系統工程學的博士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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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頂高學歷光環的張文中還是一個實幹家,1993年歸國後,他便創辦了在當時很超前的計算機公司,1994年,張文中又創辦了北京最早的現代超市——物美超市。從零開始,向沃爾瑪學習,就這樣一步一個腳印,張文中的物美超市不斷髮展壯大,2003年,物美集團在香港上市,成為了第一個在港交所上市的大陸零售企業,接下來物美集團又收購兼併了其它零售公司,成為了全國排名前十的大型零售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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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現在為止,張文中的人生之路都是一帆風順的。可是,天有不測風雲,這位奮鬥多年的“大佬”三年後竟然折戟沉沙了。

2006年,因為與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案有牽連,張文中被紀委帶走調查,2007年12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張文中犯有詐騙罪、單位行賄罪、挪用資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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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9日,衡水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張文中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50萬。宣判後,張文中不服並提出上訴,2009年3月30日,河北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張文中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50萬。

在我國的二審終審制下,張文中無奈只能認罪伏法。可是這對正處於發展期的物美集團傷害巨大,公司股票在香港停牌十個月,很多併購項目被迫取消,供應商催要貸款。

在人生的低潮裡,雖然至始至終都認為自己被冤枉,但張文中沒有喪失奮鬥的信念,仍然拼搏進取。在監獄,他閱讀了幾百本書籍,而且還進行科技革新,先後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特等獎一項,一等獎兩項,4個專利。

2013年2月6日,在兩次減刑後張文中刑滿釋放。

可是,7年的牢獄之災讓張文中失去了大好發展機會,更重要的是他是被冤枉的。

2016年10月,張文中正式向最高法提出申訴,在多位法學家、高級法官的介入之下,這起十年前的案件終於進入了再審程序,2018年5月31日,最高法公開宣判——撤銷張文中案原審判決,張文中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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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中自己寫過一篇公開信——《給40年的信》,信中他說:

“遲到的正義依然務必珍貴,我不記恨任何人,不因堅守底線而後悔!”

羅曼羅蘭曾說過:“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就是認清生活的真相後,依然熱愛生活!”無論是在順境還是逆境,都要做到奮發有為,拼搏進取,顯然,張文中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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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的是,作為物美集團的創始人,張文中仍牢牢地掌握著公司。現在的物美集團,在全國擁有各類店鋪1000多家,資產達到500多億。雖然現在的零售與十年前已經有很大不同,但張文中表示,褚時健就是他榜樣,企業家就應該這樣,艱難困苦,玉汝於成。

2018年,在南開大學的本科新生開學典禮上,張文中宣佈向母校捐贈人民幣1億元,以感謝南開大學在他最困難時期對他的關心、幫助和支持。同時他也分享了三點人生啟示給所有的大學生:

一、人生是一次旅行,風雨彩虹,交相輝映;

二、心中有春天,人生就充滿陽光;

三、做好人、幹正事、有原則、守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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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韓信的胯下之辱,今有張文中的十年含冤,他們的故事對你有什麼啟發呢?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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