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土壤,方能育成創新「熱帶雨林」

營造充滿生機活力的創新生態,要鼓勵多樣性,擴大協同性,增強包容性。昨天上午舉行的2018浦江創新論壇全體大會上,一些嘉賓在演講和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紛紛談到一個城市或區域如何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這個話題。

科研“國家隊”也看重初創創業

法國國家科研中心是歐洲知名基礎科研機構,現有約 3.3萬名員工、約 1000個研究組。2017年,中心的論文發表量在全球科研機構中排名第二。早在1978年,法國國家科研中心就與中科院簽署了合作協議。近年來,這兩家科研機構有100多個合作項目。在人才交流方面,法國國家科研中心向中國研究生敞開大門,歡迎他們赴法從事前沿科技研究。

作為基礎科學“國家隊”的掌門人,法國國家科學研究中心主席安託萬·佩蒂特在專訪中,特別強調了創業企業對一個國家和城市創新經濟的價值。在創新生態的“熱帶雨林”中,初創企業雖然個體弱小,卻是一類非常有活力的創新主體。它們的成長、生滅,在整個生態系統中具有不可取代的地位。

談到與企業合作的方式,佩蒂特說,不存在某種唯一的方式,要促進協同創新、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有一點是必須做到的,那就是科技界與產業界的互動。“這是一種雙向交互,科研機構和企業都要持積極態度,比如組建聯合實驗室,這樣才能促進創新生態的活力。”

科技成果轉化應“確權在先”

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也是創新生態的重要主體。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鳴看來,我國科研人員總量雖居世界前列,但高端領軍人才仍然比較缺乏,這與對科研人員的激勵措施不到位有直接關係,抑制了部分人員的積極性。“我們要探索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產權激勵是最好的激勵。”他認為,科技體制改革要考慮“產權有效激勵”這一改革目標,應承認科研人員的腦力和知識投入與所在單位資金、設備的投入都是投入,科研人員應分享共同投入形成的科技成果產權。

此前,我國政府已提出,要探索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這一提法在國際上有先例可循——美國1980年頒佈的《拜杜法案》、英國修訂的《發明開發法》均有此類規定,對美英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發揮了重要作用。瑞典則有教授特權制度,規定財政資助的高校科研取得的專利權歸屬發明人本人。

王一鳴表示,歐美的這種做法值得借鑑。探索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的最重要途徑,就是推進科技成果初始權益的分配改革,立項之前明確科研團隊與單位在知識產權處置和成果分配上的比例,讓科研項目與人員收益直接掛鉤,從而更大激發這一創新主體的積極性。“這一機制的核心是分割確權在先,即先確認職務發明人的科技成果所有權,再進行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這比確權在後有更大的激勵作用。”從經濟學角度看,確權在先有三個好處。一是產權明晰後,相關人員的工作動力更大;二是能減少預期不確定性,有利於長期投入;三是讓科研人員有更大的動力投身成果轉化。

先行確權,還有望解除高校等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流失的擔憂。王一鳴打了個比方:雖然我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關於科技成果轉化的獎勵比例“不低於百分之五十”,但獎勵好比是分糧食,而產權激勵好比是分地。“分糧食好,還是分地好,我們的改革不早就證明了?!”

知識資產可以實現分享

“熱帶雨林”賴以生存的土壤是什麼?如何厚植這種土壤?科技日報社副社長房漢庭引入“息壤”一詞。息壤,在傳說中是能自生長、不減耗的土壤。

他還進而引申出“息壤資本”的概念。他認為,一個經濟體如能以“息壤資本”投入並開展創新創業活動,就能夠開啟自動生長機制,不耗損或少耗損,成為邊際收益遞增型的特殊資本。這類資本既不是普通資產,也不是金融資產,而是知識資產。“只有知識資產,可以低成本擴張,併成為可以實現分享的資產。”

中外專家的觀點,有異曲同工之妙。在浦江創新論壇上,“內生增長”理論奠基人、201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保羅·羅默認為,對創新、知識和人力資本的投資,日益成為經濟增長的核心動力。在這樣的投資下,千百年來邊際收益遞減的定律會被打破,形成邊際收益遞增的新定律,具有內生增長、永續發展的效益。

眼下,李政道研究所正在張江開建暗物質與中微子、實驗室天體物理、拓撲超導量子計算三大實驗平臺。維爾切克所長昨天在論壇上表示,李政道研究所將致力於成為世界知名的重大原始創新策源地、全球嚮往的頂尖科學精英集聚地、面向未來的中國青年才俊歷練地。在他的視野中,最大的知識資本,就是從頂尖科學家到青年科學家的代際人才投入。(記者 俞陶然 彭德清 徐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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