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提升、进步 镜湖区检察院召开“1012”长江安徽铜陵段跨省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总结会议

总结、提升、进步 镜湖区检察院召开“1012”长江安徽铜陵段跨省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总结会议

2018年9月29日下午3时,镜湖区检察院召开了“10•12”长江安徽铜陵段跨省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总结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笑寒,公诉、民行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会议。

总结、提升、进步 镜湖区检察院召开“1012”长江安徽铜陵段跨省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总结会议

会上,张宁检察长首先对该案的成功办理进行了肯定,指出此次会议是总结“10•12”污染环境案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后办案人员还需从各个方面详细进行总结。

总结、提升、进步 镜湖区检察院召开“1012”长江安徽铜陵段跨省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总结会议

陶笑寒副检察长表示对污染环境系列案件做总结非常有必要,并从刑事和民事公益诉讼方面对案件做出以下几点总结:一是公诉人专业素养高,实事求是,有极强的敬业心和责任心,面对鉴定意见敢于提出质疑,是一种突破。二是办案人员的法律意识超前,在几乎没有借鉴案例的情况下,面对诸多复杂的新问题,通过查阅资料和深入研究,增强自身办案信心,大胆进行指控,并全部获得判决的支持。三是肯定了提前介入的实效性,为取证指明了方向,肯定了检察机关在案件全过程的主导地位。四是民事公益诉讼的追偿有力度、有方法,效果好,值得肯定,办案团队通过多方沟通和耐心说理,所有企业都在开庭前预交了赔偿款。五是面对错综复杂的民事关系,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思路清晰,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将侵权责任进行了细致划分。六是办案团队在法律适用上进行了突破,解决了无意思联络的环境共同侵权认定等一系列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存在争议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为此类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司法判例。

公诉科科长张磊表示该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了办案团队较好的办案意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前介入效果好,为取证指明方向,同时加强与法院及鉴定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各方面意见。二是办案人员法律素养好,案件审查细致,思考全面,把出庭工作提前到审查起诉阶段,提前预测律师辩护方向,做好充分的开庭准备。三是办案人员法律素养高,能够抓住法律的滞后性特点,大胆使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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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科科长汤恒明表示此次案件的成功办理离不开各方面的相互配合,肯定了办案人员执着的办案精神。该案开庭申请了专家鉴定人出庭作证,对专业性强的问题作出了解释,是案件的一大亮点,在今后的案件中也可以多尝试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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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张宁检察长作出总结发言,张检表示该案的成功办理离不开领导的重视、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公诉人严谨的办案态度、敢于奉献的精神、扎实的法律功底,肯定了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的主导地位。同时指出,污染环境罪作为新类型案件,办案人员要从各方面好好总结。

文字/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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