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擠占、套取學生資助金或追究法律責任

【摘要】

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資助未全覆蓋、學校校內資助資金使用未達標,相關單位負責人將被約談;擠佔、挪用、虛列、套取國家資金,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11月1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瞭解到,我省將進一步加強學生資助監管工作,構建全方位、無死角的“四級四查”監管體系。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脫貧攻堅、民生工程要求,鞏固學生資助規範管理年成果,確保我省學生資助事業科學有序、健康穩妥發展,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學生資助監管工作。”

省教育廳介紹,進一步加強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資助政策執行、資助資金管理、資助工作開展和資助政策宣傳情況的監督管理,重點監管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資助政策落實、資金髮放、獲助學生個人信息安全和其他危害學生資助事業健康發展的情況。

如何監管?省教育廳介紹,將構建全方位、無死角的學校自查、縣(區)普查、市級抽查和普查相結合、省級抽查的“四級四查”監管體系,層層壓實責任。省級監管方式包括:月巡查;第三方評估;配合相關部門檢查或審計;受理舉報投訴。

對於查實的一般性問題,下發整改通知,要求相關單位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必要時約談相關單位的部門負責人。

對於查實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資助未全覆蓋、學校校內資助資金使用未達標、受助對象認定錯誤問題,對負面輿情查實且造成不良影響、同一類問題單位部門負責人被約談二次以上、國家和省級相關部門通報的問題,省教育廳將依據事實,按照有關規定,採取約談相關單位負責人、責成相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問責、取消被問責人員當年度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評先評優資格、削減高校年度招生計劃、作為年度民生工程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評價和年度教育扶貧學生資助考核等評價考核的依據進行扣分、在系統內公開通報等措施,分別進行處理。

對於擠佔、挪用、虛列、套取國家資金等行為,或在學生資助資金審核、分配等審批工作中,存在違反規定分配資金、向不符合條件的單位(個人)分配資金、擅自超出規定的範圍或標準分配資金,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省教育廳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對學生資助工作承擔管理主體責任,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領導、經辦部門負責人和經辦人承擔直接責任。執行中有何問題與建議,可與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繫,電話:0551-62811153,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記者 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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