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朱丹丹 北京報道
監管逐漸明晰背景之下,網貸平臺或轉型或退出或積極進行合規整改。
不過,日前,融360發佈的報告則指出,還有一部分“殭屍平臺”的存在,即這些平臺雖然也被歸納到正常運營平臺中,從官網信息披露情況看,平臺按照監管要求逐一披露的同時,多數平臺銀行存管也會接入。不過對比近一年的數據可以發現,無論從成交量、借款人以及投資人數量上看,數據下降非常明顯,且沒有反彈的跡象。
與此同時,10月31日,本報記者也查閱發現,一些p2p平臺官網也顯示無標可投,比如一家叫禾泰財富的p2p平臺官網發現,在其“投資”欄目下顯示“招標中”的項目為暫無數據等等。
對此,開鑫貸總經理鮑建富分析指出,“殭屍平臺”多數是覺得備案無望,現在暫停業務,也許是為逐步消化存量業務、退出網貸市場做準備。
談及這些平臺有序退出的問題,融360方面則表示,當務之急,更多的還需要依靠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介入,加快平臺制定合法債權追償方案的進度等等。
部分網貸企業淪為“殭屍平臺”
“這類平臺(殭屍平臺)一般有如下特點:即沒有暴雷,也未宣佈清盤;曾經做過合規的努力和嘗試;對比一年的運營數據,業務近乎停滯,平臺基本上不發標。有些還在尋找買家,有些已經宣佈放棄治療。” 融360網貸評級組指出。
根據融360選取的包括幾何金融、金梧桐、點滴金融等在內的22家殭屍樣本平臺中,無標可投的平臺數量達到18家,佔比81%;12家平臺存在不披露運營報告的情況。
比如一家北京地區平臺金梧桐,最後一次運營報告的更新時間是在9月1日,還有一家長期未發標的平臺冀金寶,運營報告只披露到3月份。
與此同時,本報記者查閱一家叫禾泰財富的p2p平臺官網發現,在其“投資”欄目下顯示“招標中”的項目為暫無數據;一家叫便民投官網“出借列表”中也顯示,正在進行中的標的數為0等等。
“這類殭屍平臺在業務停擺前也是正常運營,但由於資產端業務愈來愈難做,一方面原有資產端業務難以達到監管要求,另一方面開發新的小額分散業務,又意味著大規模投入。當下仍處於專項整治期,採取這種‘保守’做法可進可退,若備案成功了,平臺價值可能會提升,可收回前期投入。若沒有通過備案而關閉,當前壓縮規模甚至成為所謂殭屍平臺也能止損。” 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廣州e貸總裁方頌分析指出。
開鑫貸總經理鮑建富則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坦言,對網貸平臺來說,現在的第一要務是爭取早日完成合規備案,否則以後能不能繼續經營都是問題。“殭屍平臺”多數是覺得備案無望,現在暫停業務,也許是為逐步消化存量業務、退出網貸市場做準備。
“殭屍平臺”未來該何去何從!
根據8月17日全國網貸整治辦下發《關於開展P2P網絡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通知》及《108項P2P網絡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下稱“108項清單”)中規定的合規整改流程,P2P網貸合規檢查將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而本報記者注意到,目前,各地P2P平臺的自查工作都在如火如荼的進行。
“這些殭屍平臺雖然也有個別平臺提交了自查報告,但未提交自查報告的平臺數量佔比居多。隨著大批中小平臺或問題平臺撤離,投資人開始迅速轉向頭部平臺。從資金流動趨勢看,未來網貸市場已經很難再有中小平臺的生存空間,因此,除了退出沒有別的選擇。” 融360網貸評級組表示,從監管的要求以及態度看,“合規一家、備案一家”不會給 “殭屍平臺”留有備案餘地。在監管趨嚴的背景下,一些“殭屍平臺”也開始選擇主動清盤。
相關報告日前稱,目前完成自查報告並提交的平臺不超過400家,相對於第三方公佈的1500多家平臺數,這意味著至少還有1000餘家平臺未能如期提交報告。
方頌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也進一步分析指出,個人認為,在監管重拳出擊防範和打擊網貸機構暴雷與跑路的過程中,行業的門檻也將不斷提升,殭屍平臺想要未來備案,成本和難度將越來越高。如今年8月份全國 P2P 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發佈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中,明確全部業務必須進行存管。“而殭屍機構如果業務停擺,難以找到銀行上線存管系統,隨著行業的發展與監管的不斷深入,這類平臺或將被自然淘汰。”
鮑建富則坦言,今年6-8月網貸行業的集中市場出清,對很多合規的平臺、投資人信心都帶來了不小的衝擊。行業發展需要好的外部環境,平臺即使退出,也要做到平穩有序。但平臺的良性退出面臨的主要困難是,目前只有個別地方出臺了網貸機構業務退出規程,如何良性退出依然沒有標準和規範。
那麼,究竟該如何引導這些殭屍平臺有序退出?
“當務之急,更多的還需要依靠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介入,加快平臺制定合法債權追償方案的進度,並防止以主動清盤之名行金蟬脫殼之實,目的是保障投資人的合法利益。” 融360網貸評級組坦言。
鮑建富亦強調稱,平臺退出要以保護好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為前提,做好項目風險監測、貸後管理,引入充分的風險緩釋措施,爭取項目按時兌付,最大程度保護投資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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