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秋冬季“抗霾”攻坚战打响 部分重点任务扩至全省17市

11月2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场规模庞大的“抗霾”攻坚战,除了对济南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提出10个方面31项任务以外,还将部分重点任务扩至全省17市,最大限度降低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率和持续时间。

据了解,2018年9月21日,生态环境部等12个部委和北京市等6个省(市)政府联合印发实施了国家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实施范围为2+26个传输通道城市,其中涉及山东济南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

为此,《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明确要求,攻坚行动实施范围重点是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7个传输通道城市,部分重点任务扩大到全省17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涉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改善幅度两项指标,山东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目标为:济南市2%、淄博市2.5%、济宁市2.5%、德州市1.5%、聊城市3%、滨州市2%、菏泽市4%;重污染天数改善目标为:济南市和滨州市持续改善,其余5市同比减少1天。

《实施细则》提出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强化面源污染防控、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10个方面31项任务。同时将区域性的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散乱污”综合整治、排污许可管理、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降尘考核、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车用油品治理、工业炉窑专项治理、VOCs综合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等任务要求,扩大到全省17市一并贯彻落实。

《实施细则》要求,山东各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各市制定本地落实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一岗双责”责任,科学安排指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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