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問責:樂山市高新區出具承諾函違規舉債3.89億元!

國家審計署問責:樂山市高新區出具承諾函違規舉債3.89億元!

審計署經常扮演“黑臉包公”的角色。

2018年4月18日,審計署在官網發佈了《2018年第2號公告:2017年第四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以下簡稱:《2017年第四季度審計結果》)。

黃桷樹財經注意到,《2017年第四季度審計結果》表揚了樂山市關注貧困家庭病患及失能群體,為貧困人口構築健康“保障網”的做法,同時嚴厲批評了樂山市在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脫貧攻堅、汙染防治、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四個方面存在的不足之處。

國家審計署問責:樂山市高新區出具承諾函違規舉債3.89億元!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方面,截至2017年底,樂山城投公司有1200.73萬元保證金應退未退,其中履約保證金1172.73萬元,投標保證金28萬元。

在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方面,四川省樂山市高新區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經樂山市政府同意,樂山市高新區以樂山市高新投資發展集團的名義,取得樂山市商業銀行流動資金貸款3.89億元,用於徵地拆遷等支出,樂山市高新區財政局出具承諾函承諾以本級財政收入作為還款來源。截至2017年底,債務餘額3.83億元形成政府隱性債務。

黃桷樹財經注意到,政府部門出具承諾函,違反了《擔保法》第八條“國家 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和《預算法》第三十五條“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 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的規定。

國家審計署問責:樂山市高新區出具承諾函違規舉債3.89億元!

樂山市高新區是國家級高新區,規劃面積為22平方公里。

工商資料顯示,樂山高新投資發展集團成立於2001年,註冊資本50億元,由樂山國有資產投資運營集團100%持股。樂山高新投資發展集團的法定代表人為吳峻松,履歷顯示,吳峻松是1974年出生,曾擔任樂山市財政局副局長,在2017年6月前後出任樂山高新投資發展集團的董事長。

樂山高新投資發展集團近年來一直積極投身於樂山市的雙創事業。

2018年2月24日上午,樂山市委書記彭琳、市長張彤、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賴淑芳、市政協主席易凡赴樂山高新投資發展集團旗下的高新科技孵化器B園——農科院二期項目現場巡查督導。農科院二期項目規劃佔地面積60畝,計劃總投資2.2億元,擬新建2棟雙創孵化加速大樓、3個標準電子廠房、2個裝備製造廠房,預計2018年6月整體建成。當時,樂山市委書記彭琳對高新科技孵化器B園項目的總體建設情況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時表達了在高新區基礎設施及配套項目建設上對樂山高新投資發展集團寄予的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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