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平主持召开贯彻落实《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专题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平主持召开贯彻落实《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专题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宗礼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和法律专家进行专项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平主持召开贯彻落实《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专题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建平主持召开贯彻落实《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专题会议

7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建平主持召开贯彻落实《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专题会议。会议指出,全市各相关部门要综合施策、分工协作,不断引导和规范市民养犬的行为;要依法管理、形成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有序养犬的新局面。

市委常委、副市长吴险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宗礼,副市长肖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怀君出席会议。

7月16日—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宗礼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和法律专家,就我市贯彻落实《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专项检查。这也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对养犬管理工作的第三次检查,更是各界参与度最广的一次,有人大代表、市民代表、法律专家、基层工作者和管理部门等各个方面的代表参与。《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17年1月1日颁布实施后,犬只免疫、犬只登记办证、案件查处、流浪犬捕捉收容等都有了新进展。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入户摸底登记养犬33103只,城四区共免疫犬只31130只,办理养犬登记证4650个。建成流浪犬留检所,并收容各类犬只5100余只。然而,公安、城管、卫生、工商等各职能部门并未形成监管合力,加之在监管中侧重于“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柔性执法”,导致市民养犬管理工作依然滞后,不文明养犬的行为还屡见不鲜。

会议指出,无序管理的养犬工作和乱象丛生的犬只交易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有违公序良俗和暗藏潜在风险的违法养犬行为已经影响到市民的正常生活。各相关部门要“小处行,有作为;大处想,敢担当”,切实担负起养犬管理工作的责任,严格按照《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齐抓共管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张建平强调,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履职尽责、分工协作,依法贯彻落实各自的监管责任;要综合施策、形成合力,严厉打击违法养犬行为;要加强宣传、严格管理,引导和规范市民文明养犬;要按照市场原则,形成养犬管理工作的良性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有序养犬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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