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該不該加名字?經濟學家來奇葩說講解,聽完想學經濟學!

最近一期的《奇葩說》討論了一個很火且很多人會遇到的的辯題:“婚前讓伴侶在房產證上面加名字,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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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正反雙方的就此辯題展開了激烈討論,經過雙方几個回合的辯論,基本是一場現實與浪漫的爭論,在粉紅泡泡和金錢之間相互討論。

音樂人臧鴻飛覺得婚姻不能斤斤計較,要不然沒有愛情可言,成為了一場交易,甚至引入了“開公司寫合同”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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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飛此言一出,一下子把緊張的辯論場上的人全部都逗笑了,飛飛簡直就是來活躍氣氛的,彷彿這裡不是辯論賽而是吐槽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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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開公司”的話,到了導師薛兆豐這裡話鋒一轉簡直就是畫風一轉,從經濟學家嘴裡說出來就是大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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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家薛兆豐導師直接講出,婚姻就是辦家庭企業,雙方付出資源不同,產生效益時段不同,雙方對婚姻的投入和產出都不相同,所以一方對未來生活提供一點保障,這一點都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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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兆豐老師僅僅2分鐘的發言,讓場上的人側目,大家都認同薛老師的說法,發自內心的鼓起掌來,薛老師也憑藉他的經濟學觀點一下子征服了節目的觀眾,不少網友給薛兆豐老師點了個大大的贊,在看完奇葩說之後當即提出了要跟隨薛老師學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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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薛兆豐老師,就不得不提薛兆豐老師的書《薛兆豐經濟學講義》,只要讀過這本書,就知道這2分鐘發言只是大名鼎鼎的薛兆豐老師的一個小小的開胃菜了,翻開這本《講義》猶如打開了一道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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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87講,就是專門講解“婚姻經濟學”,

早在1887年,就有一位美國法官說過:婚姻當然有它浪漫的一面,但是法官只看重它商業的一面。我們把婚姻看作一個商業合同,我們關心的是,雙方怎樣才能締結一個比較公平的合同,這合同怎樣才能更好地履行下去,從而促進婚姻雙方的幸福。

這是法官的觀點,實際上也是經濟學家的觀點。

日常生活中,如果雙方要約定的事情比較簡單,那合同就比較簡單;如果事情比較複雜,合同也就複雜起來。但是婚姻很奇特,由於男女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太複雜,要寫條款的話,寫都寫不完,於是他們乾脆就籤一份簡單的婚約,只有一張紙,而且裡面幾乎沒有任何實質條款。

但這並不意味著婚姻雙方不在乎,他們只是採用了另外的辦法—依照社會習俗、社會輿論、雙方的生活習慣等等—來確定婚約的條款和履行。

在婚姻中,人都有浪漫的一面,他們喜歡對對方說“你是我一生中唯一的真愛”。經濟學家聽了會寬容地一笑。

大經濟學家弗裡德曼的一個侄子曾經給他寫信,說要為了女朋友放棄事業,跟女朋友到另外一個城市去,因為這個女朋友是他一生中唯一的真愛。

弗裡德曼就回信說:當然,你可以做你自己的決定,但是如果你真的認為這女孩兒是你一生唯一真愛的話,那麼我以一位統計學家的身份告訴你,世界上兩個唯一真愛的人相遇的概率是零。茫茫人海,你們在有限的生命里根本不可能遇見對方。

經濟學家的解答聽起來不那麼浪漫,但我們不得不承認的是,很多時候,人們都是在自己身邊找一個比較合適的人就結婚了。婚姻並沒有文藝作品裡說的那麼浪漫。

(整理摘編自《薛兆豐經濟學講義》)

法官是理性的,經濟學家同樣也是理性的,薛老師用理性的視角來講解了感性的婚姻,讓人眼前一亮,而薛老師更多的寶藏卻還在等待挖掘,不說了,小編這就繼續研究薛老師的大作了。

各位對婚前房產加名字又如何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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