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令修於庭戶數日之間,而人自得於湖山千里之外」?

何謂“令修於庭戶數日之間,

而人自得於湖山千里之外”?

武漢一中 高尊平

韓愈的《新修滕王閣記》是敘事抒懷的名篇,很多教輔都選入該文本作為文言閱讀材料,然而對其中的一個名句“令修於庭戶數日之間,而人自得於湖山千里之外”的解釋卻讓人莫名其妙。比如《紅對勾》必修五單元綜合測試二的翻譯是:“過了一些時日,百姓有美好的品德,然而您在很遠的地方遊山玩水。”“令修”怎麼可能是“美好的品德”呢?一定是弄錯了!

何謂“令修於庭戶數日之間,而人自得於湖山千里之外”?

查“百度百科”,發現百度才是始作俑者!百度的翻譯和《紅對勾》不差分毫!“在線文言文”的翻譯更有意思:“政令在府內幾天內製定,百姓在湖山千里之外得知。”比較兩種翻譯,發現分歧指向在“令修”“庭戶”“人”等字眼,而焦點在“庭戶”二字。

首先來看“庭戶”。百度百科指出了“庭戶”的四種用法,其中第三種是“官署”。而舉的例子就是《新修滕王閣記》中的名句:“春生秋殺,陽開陰閉,令修於庭戶。數日之閒,而人自得於湖山千里之外。”新問題出現了:兩個版本的斷句方式不一樣!考慮到前後語句皆用到整句,並且《古文鑑賞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也採用了整句的處理方式,我們這裡姑且採取整句處理的方式:“令修於庭戶數日之間,而人自得於湖山千里之外。”而“庭戶”則取“官署”的義項。

突破了“庭戶”,再來看“令修”就容易多了。“在線文言文”的翻譯顯然更可取:“政令在府內幾天內製定。”“修”可以理解為“制定、完善”。

接下來就是對“人”的理解了。在線文言文將“人”理解為“民”,唐朝為了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諱,確實有以“人”代“民”的用法,但在這裡講不通,因為這篇文章的本意是要歌頌王公的興利除弊的治績和吟賞山水的風雅,故將“人”理解為王公本人較好。這從一副名聯中可以得到有力佐證。乾隆年間南昌太守李春園為南昌滕王閣撰寫過一副對聯:“我輩復登臨,目極湖山千里而外;奇文共欣賞,人在水天一色之中。”其上聯顯然傳達出遊目騁懷的閒適之意。由此可知,百度百科對後一句的理解更為合理:“您在很遠的地方遊山玩水。”

何謂“令修於庭戶數日之間,而人自得於湖山千里之外”?

綜上,我們可以將“令修於庭戶數日之間,而人自得於湖山千里之外”翻譯為:“政令在府內幾天內製定,然而您在很遠的地方遊山玩水。”

我們綜合百度百科和在線文言文的意見,將兩者加以調和,問題似乎得到解決,細心研究,發現仍然有問題。問題在哪裡呢?就是“政令”和“您”並不能構成嚴格意義上的並列關係,為什麼?因為“政令制定”需要王公在場!何況,從上文所述情況看,政令已經制定了,“八州之人,前所不便及所願欲而不得者,公至之日,皆罷行之。大者驛聞,小者立變,春生秋殺,陽開陰閉。”這句話說得分明!為什麼還要制定政令呢?看來還要繼續調整。

如果我們將“修”理解為“遵循”,將“庭戶”理解為“百姓”,上述疑惑就可以迎刃而解:政令於幾天之內就可以在百姓中得到實行,而你卻可以閒適自得地在很遠的地方遊山玩水。將“百姓”和長官對舉,理解起來就沒有絲毫違和感了。

何謂“令修於庭戶數日之間,而人自得於湖山千里之外”?

綜上,我們可以將“令修於庭戶數日之間,而人自得於湖山千里之外”翻譯為:政令於幾天之內就可以在百姓中得到實行,而你卻可以閒適自得地在很遠的地方遊山玩水。

附原文、譯文:

原文:

愈少時則聞江南多臨觀之美,而滕王閣獨為第一,有瑰偉絕特之稱。及得三王①所為序、賦、記等,壯其文辭,益欲往一觀而讀之,以忘吾憂。系官於朝,願莫之遂。十四年,以言事②斥守揭陽,便道取疾以至海上,又不得過南昌而觀所謂滕王閣者。其冬,以天子進大號③,加恩區內,移刺袁州。袁於南昌為屬邑,私喜幸自語,以為當得躬詣大府,受約束於下執事,及其無事且還,儻得一至其處,竊寄目償所願焉。至州之七月,詔以中書舍人太原王公為御史中丞,觀察江南西道;洪、江、饒、虔、吉、信、撫、袁悉屬治所。八州之人,前所不便及所願欲而不得者,公至之日,皆罷行之。大者驛聞,小者立變,春生秋殺,陽開陰閉。令修於庭戶數日之間,而人自得於湖山千里之外。吾雖欲出意見,論利害,聽命於幕下,而吾州乃無一事可假而行者,又安得捨己所事以勤館人?則滕王閣又無因而至焉矣!

其歲九月,人吏浹和,公與監軍使燕於此閣,文武賓士皆與在席。酒半,合辭言曰:“此屋不修,且壞。前公為從事此邦,適理新之,公所為文,實書在壁;今三十年而公來為邦伯,適及期月,公又來燕於此,公烏得無情哉?”公應曰:“諾。”於是棟楹梁桷板檻之腐黑撓折者,蓋瓦級磚之破缺者,赤白之漫漶不鮮者,治之則已;無侈前人,無廢后觀。

工既訖功,公以眾飲,而以書命愈曰:“子其為我記之!”愈既以未得造觀為嘆,竊喜載名其上,詞列三王之次,有榮耀焉;乃不辭而承公命。其江山之好,登望之樂,雖老矣,如獲從公遊,尚能為公賦之。

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袁州刺史韓愈記。

[注]①王勃作《滕王閣序》,王緒作《滕王閣賦》,王仲舒作《修滕王閣記》。後兩作已失傳。②言事:指上《論佛骨表》被貶斥揭陽。③大號:年號。

譯文:

韓愈年輕的時候就聽說江南多有(宜於)登臨遊賞的所在,而滕王閣是第一,有瑰麗、雄偉、奇絕、獨特的美譽。等到三王為它寫了序、賦、記,覺得他們文章很壯美,更加想去那裡看一看然後閱讀這些文章,以便忘記我的憂愁。受在朝廷做官的束縛,參觀滕王閣的願望沒有機會實現。十四年,因為反對供奉佛骨被貶做了揭陽太守(實為潮州刺史),因為選取便捷的道路,便到了海上,又不能夠經過南昌來看看所說的滕王閣。這年冬天,因為皇帝改變年號,在國內施加恩德,我轉任袁州刺史。袁州是南昌的附屬地方,我私下裡高興,慶幸地對自己說,認為應當能夠親自到南昌府,接受您的管轄,等到沒有事情將要返還的時候,或許可以有機會到滕王閣,放眼觀賞實現平生的願望。到袁州過了七個月,有詔命讓中書舍人太原王公做御史中丞,做江南西道的觀察使;洪、江、饒、虔、吉、信、撫、袁等八個州都是您管轄的範圍。八個地方的百姓,以前不便施行的以及想要卻不能做的,王公到了之後,都得到停止或施行。大的事情通過使者報告皇上,小的事情立刻就改變了,春天養育百姓,秋天施行殺伐,正氣得到發揚,邪氣得以收斂。政令於幾天之內就可以在百姓中實行,而您可以閒適自得地在很遠的地方遊山玩水。我雖然想提出些意見,談論利益和弊端,聽命於您,但是我所在的州沒有一件事情可借來出行,又怎麼能放下自己做的事情來使你的接待之人辛勞呢?於是滕王閣又沒有機會到達啊。

這年九月,百姓和官員融洽,王公和監軍讓人在滕王閣設宴,文官武將賓客士人都在酒席上。宴會進行中途,眾人一致勸說:“這閣子若不修整,將毀壞。以前您作為這裡的官員,剛好修繕過此閣,您寫的文章,確實寫在牆壁上。到如今已過去三十年,您來到南昌做地方長官,今天剛好一個月,您又來這設宴,您怎麼能無動於衷呢?”王公回應說:“好吧。”於是腐爛變黑彎曲折斷的屋樑楹柱椽子木板欄杆,破敗殘缺的瓦片臺階磚石,模糊不鮮豔的紅白油漆,修治好就停止。不比前人奢侈,也不妨礙後人觀賞。

工程已經完成,您和大家喝酒,同時寫信指派我,說:“希望您能為我記載這件事。”我既然因為沒有前往觀賞嘆息,私下裡高興名字能列在它的上面,文章列在三王的下邊,有榮耀啊;於是不推辭接受了您的安排。那山河的優美,登臨眺望的快樂,即使年齡很大了,如果能獲得機會和您一起遊玩,還能為您做文章。

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袁州刺史韓愈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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