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黨史1949-1978|建立和鞏固人民政權(2)

第一章 從新民民主主義到向社會主義過渡的實現

一、建立和鞏固人民政權(2)

成都黨史1949-1978|建立和鞏固人民政權(2)

1950年成都市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全體代表

1950年1月5日,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成都市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7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第38次會議通過併發布了“政人字第284號令”,任命李宗林為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長,米建書、李劫人為副市長,同時任命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委員29人。9月1日至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召開第一次全體委員會,通過各局、處、院實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暫行組織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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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1951年1月25日,華陽縣人民政府全體幹部與常,申二縣長

中共成都市委的成立則稍遲一些。4月12 日,經西南局和川西區黨委批准,中共成都市委成立。李井泉任市委第一書記,宋應任市委第二書記,馬識途任市委組織部長,葉石任市委宣傳部長,曹振之任市委秘書長,設有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紀律檢查委員會、政策研究室、保密委員會、工礦企業黨蠶、郊區工作委員會等8個職能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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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灌縣三區農民核實減租退押現場。

在今屬成都市的原溫江地區黨政領導機構建設上,1949年12月28日,兩北入川工作團委員會發布了《關於溫江地委、各縣領導分工的通知》。1950年1月6日,解放軍第十八兵團任命了溫江軍分區領導成員。19日,溫江專署奉川兩北臨時軍政委員會命令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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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解放初期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為安定人心,採取了有力措施穩定物價。

進城之初,成都市對區一級政權曾一度沿襲舊有的14個區的行政建制,設立區公所。後經數次調整,至1953年6月,成都市設立5個行政區。並下設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街道辦事處,在區政府的指導下辦理各項民政事務。辦事處下轄的居民小組(後改稱居民委員會),是城市的基層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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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出版社出版的打擊奸商的連環畫

農村基層人民政權建設。新中國成立後,成都市各區縣及郊區農村迅速建立起農民協會,作為共產黨領導下團結農民群眾的帶有鄉村基層政權性質的組織。1951年下半年,成都市召開人民代表會議,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成立了鄉鎮政府委員會及鄉鎮人民政府。鄉農民協會不再代行政權機構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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