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第十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向聊城市反饋督察情況

山東省第十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向聊城市反饋督察情況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按照省環保督察工作統一部署和計劃安排,2018年8月20日至9月8日,省第十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聊城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並形成督察意見。經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組於2018年11月7日向聊城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

反饋會上,督察組組長潘振文通報督察意見,督察組副組長張增勝及督察組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徐景顏作表態發言,市委常委、副市長郭建民主持會議,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2017年以來,聊城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紮實推進中央、省級環保督察的整改落實,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突出環境問題,取得了一定成效和階段性成果。

聊城市高度重視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嚴查嚴處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案件,並向社會公開。截至10月底,督察組向聊城市交辦220件群眾信訪舉報問題,已辦結220件,其中,責令整改企業275家,立案處罰25家,罰款64.52萬元,拘留5人,問責15人。

督察指出,聊城市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多年形成的一些結構性、區域性環境問題未得到根本解決,環境隱患比較突出,發展與保護的矛盾依然存在,環境保護的力度、成效與中央和省裡要求以及群眾期盼仍有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思想認識不夠到位。

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不夠牢固。一些地方和部門對中央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認識不深刻、不全面,對改善環境質量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重視不夠,在具體工作中,宏觀要求多,落實執行少,發展與保護不同步、不協調的問題較為普遍。部分縣(市、區)和部門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中,缺乏自覺性、主動性,在一些區域性環境問題上,談及大氣汙染就強調自然稟賦,談到水汙染就強調自淨能力差,從歷史因素、客觀因素上找藉口多,從主觀作為上找差距少。

環境保護工作壓力傳導不夠。環境保護壓力在向基層傳遞過程中,層層衰減,部分基層幹部缺乏憂患意識、擔當意識;環境保護工作推進簡單依賴於發文件、開會議,沒有切實落實責任;有的在工作中推崇“好人主義”,不敢講真話,擔心得罪人;有的在整改任務落實中,當面一套,背後一套,言行不一。

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存在“過關思維”。部分幹部對涉及到的具體問題底數不清楚、點位不熟悉、進展不掌握、目標不清晰,存在應付過關思想,沒有撲下身子抓整改。並且,重發展、輕環保的錯誤觀念和環保為發展讓步的情況依然存在。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臺賬管理不規範、更新不及時,部分內容與整改現況不一致,部分檔案前後不閉合、左右難支撐,存在敷衍應付和文字整改現象;個別地方對群眾反映的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重視程度不夠,處理不及時,措施不力。

二是環境保護工作機制不順暢。

有關部門環保職責不清,責任落實不到位。畜牧、城管等部門對本部門應承擔的環保職責重視程度不夠。聊城市畜禽養殖汙染治理、散亂汙企業整治、斷面水質保障等多項工作存在責任分工交叉或邊界不清晰,有的工作由多個部門共同承擔,存在多頭管理,缺少聯動協調機制,造成監管缺失。

部分環保工作配套機制不完善。通過個別談話和走訪問詢瞭解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環保部門牽頭監管、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廣泛參與”的環保工作機制雖已初步建立,但存在環保工作推進不同步、落實不同步的現象。例如,聊城市針對揚塵汙染嚴重問題,制定了《聊城市進一步提升揚塵治理能力“五個三”措施》,但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未嚴格按照確定的“六個一”標準推動落實。

三是部分任務整改推進不力。

大氣汙染依然嚴重。2016-2017年聊城市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排名相對靠後,PM2.5年均濃度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0.3%、24.6%,PM10年均濃度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6.7%、27.4%,2017年聊城市PM10年均濃度為135μg/m3,未完成《山東省2013-2020年大氣汙染防治規劃二期行動計劃(2016年-2017年)》確定的130μg/m3的年度改善目標任務。2017年以來聊城市空氣環境質量雖有明顯改善,但綜合指數在全省排名仍然靠後。今年8月底首次公佈的全省164個縣(市、區)PM2.5排名後20位中,聊城市的莘縣、陽穀縣、高唐縣、茌平縣、臨清市、東昌府區、冠縣等7個縣(市、區)在列。施工揚塵、道路揚塵、堆場揚塵等管控力度不大。市政掃路汽車與灑水汽車等車輛進出東昌府區峰越泰汽修有限公司進行日常修理時,產生大量揚塵;位於莘縣大王寨鄉呂村的河王路正在進行道路施工,裸露土方未覆蓋。餐飲油煙汙染擾民問題多發,督察期間,群眾對餐飲油煙產生的汙染問題投訴量佔比11.4%。部分企業煙塵汙染比較嚴重,冠縣北方交通設施有限公司、冠縣眾冠鋼板有限公司、聊城潤通交通設施有限公司、聊城金冠精密薄板有限公司、冠縣通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冠縣通宇交通設施有限公司等產生的煙塵未採取封閉收集。

水汙染治理措施落實不平衡。未能妥善解決影響水質的上下游、左右岸的不利因素,工作中出現推諉扯皮現象。主城區雨汙混接普遍,黑臭水體治理進展緩慢;多數村鎮雨汙管網建設不配套、治汙設施運行不正常。東昌府區青年渠東河段雨汙未分流,河水發黑發臭。部分企業汙水處理設施運行異常、配套生態修復項目建設遲緩,控源減汙工作整體效果不好。山東陽穀景陽岡酒業有限公司汙水處理站密閉不嚴,惡臭氣體通過排風扇外排,且無淨化裝置;東昌府區東發製革廠汙水收集池、氧化塘有大量未處理廢水,汙水處理池有滲漏現象。

環境風險隱患較多。聊城市固體廢物綜合性處置項目建設進展緩慢,不能滿足當前產業發展需求。該項目所在地莘縣古云鎮崔莊村,要求2018年10月底前完成286戶拆遷任務,截至9月3日,拆遷131戶,拆遷率僅為45.8%。生活垃圾處理能力缺口較大,冠縣、高唐縣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預計2019年10月底和2019年12月底才能建成投運;臨清市生活垃圾處理場的滲濾液暫存量約1.7萬餘噸,環境安全隱患突出。部分企業無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存在危險廢物長年貯存、場所建設不規範、擅自處理危險廢物等情況。鋼鐵、鑄造、機械加工等行業產生的危險廢物底數不清、去向不明、管理缺失的問題較為突出。督察發現,冠縣順春交通設施有限公司、侯明濤鍍鋅項目、侯明洲鍍鋅項目、茌平縣馮官屯鎮銀河化工危廢臺賬不全,部分危廢去向不明。聊城市經濟開發區華正鋼管危廢暫存間不符合規範要求,危廢暫存間外違法堆放廢機油桶;靖騰鋼管加工廠危廢暫存間的防滲、圍堰不符合要求。聊城市旅遊度假區湖西辦事處五里屯村鐵路西(原五里屯窯廠位置)有一鑄造廠,該廠無固廢、危廢暫存間,危廢露天存放,無危廢處置合同;聊陽路南水北調橋路西有一管樁廠無固廢、危廢暫存間,危廢儲存不符合規範要求。茌平信發集團的赤泥每年綜合利用僅為170萬噸左右,目前存量赤泥2000餘萬噸,環境風險隱患大。

部分工作推進不力。煤炭減量替代工作進展緩慢,2017年,聊城市全年消費煤炭總量2323.4萬噸,煤炭消費壓減量766.6萬噸,與省下達2241萬噸總量控制目標及827萬噸煤炭壓減任務還有差距。根據《山東省2018-2020年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方案》要求,聊城市2018年煤炭消費總量要控制在2200萬噸以內,任務完成難度大。部分企業違規使用高硫煤,《臨清市人民政府關於中央督察第十六批825-158件的整改報告》顯示,有4份入爐煤含硫量為1.18%-1.50%,超過聊政辦字〔2016〕5號文件規定的煤質含硫量不超過1%的要求。化工行業綜合整治推進不力。《聊城市化工產業安全生產轉型升級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簡報》顯示,截至2018年8月31日,聊城市整治範圍內化工生產企業共306家,銷號153家,銷號率僅為50%;未銷號的153家企業中,需要補辦手續的129家、取締關閉16家、轉產8家,整改進度滯後。淘汰落後和過剩產能力度不大,部分鍊鋁、鑄造、鍍鋅企業生產工藝落後,設備陳舊,能耗高、汙染重、治汙設施不完善,冠縣的熱鍍鋅行業問題尤為突出。信發集團違規建設的3臺66萬千瓦發電機組存在繼續建設問題,補充督察時企業正在拆除續建的有關設備。

四是部分整改工作標準不高,進展緩慢。

整改標準低。有的地方和部門在查處信訪問題時,擅自降低整改要求,查處不嚴,有的問題甚至直接認定為“舉報不屬實”,但在現場核查時,發現被舉報問題依然存在。高唐縣、冠縣等部分縣(市、區)在畜禽養殖企業(戶)的廢棄物處理方面,僅滿足於有收集處理設施,未按照畜禽養殖規範建設,驗收不規範。已取締的畜禽養殖企業普遍存在“只清畜禽、不拆設施”現象,復養概率大、易造成重複信訪,如陽穀縣李臺鎮前孟樓村鑫源奶牛場、大布鄉蘇海村4戶養殖場、高唐縣姜店鎮徐官屯村南養鴨場、梁村鎮東張村東大型養鴨場、趙寨子鎮西小村村南邊的養鴨戶、姜店鎮小莊村沈洪洋養豬場等均存在此類問題。鑫華特鋼集團有限公司2014年違規新建2#高爐、轉爐停產後未徹底封存,環保督察“回頭看”現場指出問題後才徹底封存。

舉一反三力度不夠。相關職能部門(企業)整改工作普遍僅針對被舉報問題,對其他關聯性環境問題視若不見;僅針對被舉報企業,對區域內同類型企業未進行細緻排查。聊城市高新區耀輝鋼管廠被舉報燃煤鍋爐冒黑煙後,更換了燃氣鍋爐,使用了清潔能源,但企業現場髒亂差、露天作業、粉塵飄散、噪聲大、異味重、危廢固廢隨意堆放等其他環境問題依舊存在,沒有一併整改提升。在已取締的王莊老麵粉廠附近發現無任何手續的岩棉加工及紡紗企業,倉庫內存有大量岩棉成品和原料。聊城市旅遊度假區朱老莊鎮王唐村玉米加工廠為“散亂汙”企業,未斷水、斷電,緊鄰的獸藥輔料加工廠無粉塵收集設施,且衛生防護距離不足。

整改效果差。部分企業雖然安裝了汙染治理設施,但存在治理設施不完備、擅自更改治理設施和設施使用不正常等情況。聊城市經濟開發區蔣官屯辦事處王行村酸洗廠酸洗車間酸霧收集罩過小、收集效果差。有的存在以罰代管現象,立案處罰沒有結案,部分企業的環境違法問題在處罰後未能徹底解決,導致出現長期重複信訪。督察期間,聊城市經濟開發區天潤沐辰(中華路東昌路路北)建築工地夜間噪音擾民問題等,均被重複舉報。

停產備查多。現場核查時,部分企業以停產為由,逃避檢查。高唐縣永豪材料廠以行情不好、設備檢修等理由,處於停工狀態,舉報人反映的汙水直排、異味擾民等問題無法現場核實。

督察要求,聊城市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視察山東時的重要指示,圍繞實現“四減四增”目標,持續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不斷深化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加快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實現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確保聊城市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適應綠色發展要求的黨政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形成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工作機制。要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對本次督察工作的批示精神,切實解決當前的各類突出環境問題,對於督察發現的具體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逐一釐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責任追究。

督察強調,聊城市委、市政府應按照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結合督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15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並抄送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並在6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及時通過省級和市級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有關問題線索進行梳理,形成了問題清單,將按有關規定移交聊城市委、市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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